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09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13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预算报告》。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4,6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41万元,每股收益0.25元;报告期末总资产 467,796.9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71,754.02万元,每股净资产2.89元。
2015年公司预算实现营业收入68亿元,并实现收益增长(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上市公司对201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939,635,4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6,981,774.4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公司本年度不派发股票股利和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若因股权激励涉及股份回购等原因,总股本在股利分配前发生变化的,按分配时实际总股本作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该预案得到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2015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5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意见,详见2015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14SHA1022-2号《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陈建、李东泽出具了《关于万马股份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意见,详见《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述报告详见2015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出具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14SHA1022-3 号《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述报告详见2015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银行融资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
同意就2015年度银行融资审批权限授权事项作出相应安排,本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5年度银行融资审批权限授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2015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15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2015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有效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予以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5年4月)》及《公司章程修正案(2015年4月)》详见2015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4月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4月修订)》详见2015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详见2015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2015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5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独立董事石道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杜烈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增补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短期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15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8亿元。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
为了有效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发行时间(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
2、签署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及相关的法律文件;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4、制作并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注册文件、发行文件等材料;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沈伟康先生、何孙益先生为万马股份副总经理,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到本届董事会任期满为止。公司副总经理夏臣科先生辞去万马股份副总经理职务。自本公司离职后,夏臣科先生将继续在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任职。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辞职的公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5年5月6日(星期三)9:30时在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88号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详见2015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11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而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在披露格式上有所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4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同时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后,对公司的具体影响如下:
■
除此之外,其他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2013年度及2014年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对此进行追溯调整。
三、 备案文件
经全体董事签字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12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独立董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石道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组发〔2013〕1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规定,石道金先生属于不能在企业兼职的领导干部,因此石道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其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石道金先生辞职生效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石道金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石道金先生的辞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石道金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石道金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石道金先生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杜烈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杜烈康,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报告委员会委员,杭州市软件协会协会副理事长。
杜烈康先生与实际控股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13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定向增发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517号)文件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912,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2,627,36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08,284,64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审计费、律师费和验资费等费用950,0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7,334,64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XYZH/2011A1006号《验资报告》。
(二) 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增发募投资金净支出401,048,956.25元(含置换先期投入金额36,614,299.41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00,000,000.0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71,772,111.63元),其中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募投资金净支出90,869,303.20元。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募投资金净支出116,008,426.54元(含归还的2011年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元)。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募投资金净支出194,171,226.51元(含归还上年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实际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71,772,111.63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尚有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215,301.63元(含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570,370.22元)。
(三) 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经本公司2013年5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运用1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借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5月5日前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本公司2014年5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运用7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借期限不超过8个月。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1月13日前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增发募投资金净支出395,567,930.52元(含置换先期投入金额36,614,299.41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71,772,111.63元),其中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募投资金净支出94,518,974.27元及收回上年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尚有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963,037.86元(含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837,080.72元)。
二、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本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其管理和监督做了明确规定。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专门的银行账户。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募集资金按计划投入项目。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对于增发募集资金,本公司于2011年10月14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严格按协议执行,《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 2014年12月 31 日,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上表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7,041.29万元(不含利息)。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5月,基于市场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终止实施“风力发电用特种电缆投资项目”,将其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6,638.73万元及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536.9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除此之外,无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14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马股份”)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继续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等),万马股份为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主要内容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见下表:
■
注:1.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剩余20%股权全部由万马股份全资子公司浙江万马集团特种电子电缆有限公司持有。因此,万马高分子实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剩余30%股权由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同时电气电缆集团承诺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2、截至2014年12月31日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担保协议
此次事项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需求。被担保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3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实际已发生的担保总额为27,246.5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0.03%。
本次拟申请的2015年对子公司担保总额86,000万元(含尚在履行有效期的担保额度),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1.65%,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未发生任何其它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经全体董事签字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15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银行融资审批权限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授权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银行融资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该授权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授权的具体情况
为继续做好2015年的融资工作,提升审批效率,董事会拟对2015年度银行融资的审批程序及审批权限作如下安排:
1、对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银行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开具承兑汇票、贷款到期归还后的续借以及开具信用证和保函等融资事项),在最近一期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5%的前提下,授权上市公司副董事长张珊珊女士审批并签署相关文件。
2、对由于上述贷款、融资事项而涉及的资产抵押事项,授权上市公司副董事长张珊珊女士行使审批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经全体董事签字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16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马股份”)2015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短期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一、投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收益率。
2、投资额度:总额不超过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4、投资品种:短期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定制结构性存款、定制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5、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
6、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7、关联关系: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张珊珊女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上市公司资金部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实施,财务总监负责审核。
2、公司审计部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核查。
3、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低风险保本理财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公司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其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证券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公司购买标的仅限于短期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定制结构性存款、定制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风险可控。
5、公司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批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防范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严格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流程,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收益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实施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董事会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下转B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