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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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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67 公司简称:运盛实业

      一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2.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183,364,795.30元,营业利润为30,669,744.71元,利润总额为30,868,158.96元,净利润为28,934,231.9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983,746.4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1,994,999.81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为7,646,731.73元。

      报告期内,公司位于浦东国际机电数码园的5幢国际化标准厂房已实现销售4幢,剩余1幢自用。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位于松江大港工业区的项目可销售面积37,240.18平方米,累计已实现销售约43%。

      报告期内,公司位于福州的佳盛广场C栋项目写字楼仅剩1,040.78平方米未售。佳盛广场车位共214个,截至本报告期末,还剩103个未售。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九川机电数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成都现代工业港内的项目,一期开发34栋多层独栋总部研发办公楼,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15栋单体施工完成,18栋完成主体结构和内外粉刷,5栋完成幕墙施工,3栋完成防水施工,项目整体尚未达到预售条件。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183,364,795.30元,比上年同期264,271,089.30元减少30.61%,主要原因为本期无贸易收入,但房屋销售较上期有大幅增加,并新增医疗信息行业收入。

      1、公司主要项目情况(面积单位:平方米,金额单位:元,下同)

      ■

      2、房地产储备情况

      ■

      3、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

      ■

      4、房地产项目出租情况

      ■

      财务融资情况

      ■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收入

      (一)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183,364,795.30元,比上年同期264,271,089.30元减少30.61%,主要原因为本期无贸易收入,但房屋销售较上期有大幅增加,并新增医疗信息行业收入。

      3成本

      a)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

      ■

      4费用

      销售费用为3,034,061.25元,比上年同期1,155,663.18元增加162.54%,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浦东数码机电园厂房支付了相应的房屋中介代理费,并新增医疗信息行业销售费用。

      5研发支出

      1.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元

      ■

      2.情况说明

      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融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其主要产品为医疗信息行业软件,故新增研发支出。

      6现金流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1,994,999.81元,与上年同期-67,329,263.14元相比有较大改善,主要原因为本期房屋销售产生大量经营现金流入;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611,415.45元,比上年同期17,455,980.07元减少315.46%,主要原因为本期较上期减少了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且本期通过建信村镇银行发放委托贷款及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融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现金,;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741,359.15元,比上年同期15,900,707.88元减少456.85%,主要原因为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偿还银行贷款较多而新增银行贷款较少。

      (一)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本期公司主要利润来源为房屋销售,利润构成较上期发生变动的因素有:本期无贸易收入,另外本期公司增资及收购取得上海融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计51.08%的股权,2014年10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上海融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从购买日至本期期末的净利润为6,031,450.21元,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损益为3,080,864.77元。

      (二)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于2013年9月9日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2013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告了重组预案。本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九川集团和贝恩投资持有的九胜投资100%股权,评估预估值为4.59亿元,本次重组的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为6.13元/股。为提高重组效率,增强重组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计划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同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并提请2014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

      2014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0260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运盛实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4年7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于2014年7月9日召开的2014年第33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审核通过。

      2014年7月24日,公司收到《关于不予核准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的决定》(证监许可[2014]728号)。

      2014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同意终止此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年2月4日发布公告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变更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方案。并于2015年2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告了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59,267,241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价格为9.28元/股。发行对象上海久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锐实业”)拟以现金出资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项下发行的24,784,483股股票,上海恩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川实业”)拟以现金出资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项下发行的12,931,034股股票,发行对象高小榕、高小峰和岳顺红以其所持有的北京麦迪克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克斯”)价值2亿元的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请2015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目前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本期非同一控制合并取得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融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归属医疗信息行业,其主要产品为软件、售后及维护。公司于2014年10月控制上海融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此自2014年10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利润表相关金额为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的发生额,上年无发生额。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一.1.1.1.1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根据战略规划,公司正逐步进入大健康业务领域。目前公司已拥有融达信息的医疗卫生信息化平台,并正在收购麦迪克斯100%股权以及控股投资健资科技,依托融达信息的基层区域医疗信息化优势, 并结合拟投资的麦迪克斯的客户资源与硬件开发能力以及健资科技的产品技术优势,公司将形成医疗信息化、移动医疗与可穿戴设备相互协同发展的格局。

      公司旗下的融达信息获得了“2014年度中国区域医疗行业信息化领军企业奖”,并参与制定国家 “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技术规范”,已逐渐成为区域医疗行业标杆企业。融达信息掌握了湖南、河南、广西、山东、黑龙江、江苏等省份八个地级市、超过100个区县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已形成了广泛的客户群。尤其是融达信息的“大丰模式”,已经形成了B2G2B2C的商业模式优势,公司将依托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整合线下资源,依托智慧健康互动云平台整合线上资源,最终实现互联网医疗O2O。

      此外,公司正在收购北京麦迪克斯和苏州健资科技。其中,麦迪克斯为医疗信息化行业心电领域的龙头企业,拥有客户范围覆盖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以及包括北京协和医院、解放军301医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等在内超过300家三甲医院的资源;苏州健资科技主要产品为B-Pro腕式动态血压监测设备,产品已获美国FDA、欧洲 CE、中国 SFDA、澳大利亚 TGA、新加坡 HSA 认证,且通过了新加坡临床试验和流行病研究中心(CTERU) 按照美国医疗仪器促进协会(AAMI)和欧洲高血压协会 (ESH) 的标准独立进行的精度验证。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1)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贷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委托贷款情况说明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通过上海浦东建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复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计2,7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为期一年,年利率18%。上海璟钛实业有限公司为此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七届董事会22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医疗信息化目前仍然属于朝阳行业,根据易观智库数据,中国移动医疗产业正处于启动阶段,未来三年将呈现爆发式增长,2014年移动医疗市场规模达30亿,预计2017年移动医疗市场将达到200亿元人民币,进入高速发展期。

      另外,在最近国家公布的《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中,再次将医疗信息化提上了重要的位置。并指出:到2020年,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国人口,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国家、省、市、县、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并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的发展。

      2.公司发展战略

      在医疗信息化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将继续整合产业资源,在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上,将科室诊疗网络、医院和医生资源、健康信息采集终端设备技术以及可穿戴设备技术有机结合,建立渠道与渠道、渠道与产品、产品与产品多维度高效协同、软硬件一体化发展的互联网医疗新模式,打造健康云服务的闭环体系。

      公司将联合医疗卫生行政渠道,构建全国心血管网络医疗体系。集成心电优势资源,打造全国范围的心血管网络医联体。基于新型信息技术,打造基于云模式的全国心血管系统诊断垂直服务平台。

      3.经营计划

      2015年,计划销售位于上海浦东国际机电数码园1幢标准化厂房。福州分公司佳盛C栋项目计划销售剩余物业。公司子公司成都九川机电数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整体转让。

      继续推进收购麦迪克斯100%股权,以麦迪克斯为核心,建立以心电、脑电为重点、线上线下结合的医疗信息化与健康云服务平台。

      积极推进对于健资科技的投资,将其可穿戴设备,健康监测APP软件的优势融入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与麦迪克斯、融达信息合资成立杭州运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依托麦迪克斯300多家三甲医院资源与设备技术开发能力,融达信息8个地级市100多家县级医疗卫生资源,结合健资科技的可穿戴产品技术,打造“垂直体系的基于云模式的远程心血管系统诊断服务平台”。此外,公司还计划在部分资源优势较为集中的区域,复制融达信息较为成功的“大丰模式”,尽快形成O2O的互联网医疗模式。

      4.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为实现新年度的经营目标,公司2015年将主要通过以下途径筹措资金:

      1、利用公司自有资金;

      2、向商业银行贷款;

      3、积极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上述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现有项目和新增业务的需求。

      5.可能面对的风险

      (1)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医疗卫生行业,如果未来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的行业政策发生较大不利调整或者我国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放缓,政府及医疗卫生机构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减少,则将对公司业务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此外,若公司未来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相关行业政策的重大变化,不能持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医疗卫生行业的快速发展,医疗信息化行业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资本进入,市场竞争加剧。目前我国医疗信息化行业的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既有传统的综合性软件开发商,也有数量众多的专业性开发商。随着新竞争者的不断进入,公司面临产品与服务快速迭代、价格下滑、服务质量要求提高、市场份额难以保持的风险。

      (3)技术和产品开发风险

      技术和产品的更新换代是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础,随着医疗卫生行业对于医疗信息化产品的功能要求不断提高,公司需要不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升级。而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创新是一个持续、繁杂的系统性工作,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及市场的发展趋势,适时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技术或产品;或公司对产品和市场需求的把握出现偏差、不能及时调整技术和产品的发展方向;或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各种原因造成研发进度的拖延,都会使公司面临丧失技术和市场优势,从而面临业务发展速度减缓的风险。

      3、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i.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ii.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已按要求于2014年7月1日执行新的该等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执行新准则对比较财务报表影响说明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将原成本法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纳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权益工具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

      注:福州兴鸿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成本为100,000.00元,已经全部提取减值准备,本次追溯调整将其投资成本及减值准备一并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予以调整,根据列报要求作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列报,对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予以调整,根据列报要求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并对上述项目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

      iii.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一、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9,220,673.12元,加上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983,746.46元,截止本报告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236,926.66元。

      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也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报告期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为人民币-33,236,926.66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做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3、公司按照合并报表滚存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分红除外);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期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每年度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中必须含有现金分配方式,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数时,不得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本条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情形: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新增土地项目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或资产总额的 5%。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须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未对利润分配方案提出异议的,利润分配方案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确有必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相关议案需经过详细论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要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提案中应详细说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因。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五)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

      公司当年未分配利润将留存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并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六)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公司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但公司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以下原则:即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七)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但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拟定现金分红方案或现金分红的利润(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少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管理层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并在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包括未进行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及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该项《公司章程修正案》已经公司七届23次董事会和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已按要求于2014年7月1日执行新的该等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执行新准则对比较财务报表影响说明如下:

      3.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将原成本法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纳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权益工具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

      注:福州兴鸿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成本为100,000.00元,已经全部提取减值准备,本次追溯调整将其投资成本及减值准备一并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予以调整,根据列报要求作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列报,对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予以调整,根据列报要求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并对上述项目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

      4.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14户,具体如下:

      ■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本期无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