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财务、内控
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1 股票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23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财务、内控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审议通过了《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历年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会议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体现出的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表示满意。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审计工作,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意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表示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为此,同意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4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 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大规模修订和补充,并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 简称“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3、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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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情况
2015 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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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 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中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根据修订后准则规定,公司之前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中核算的“持有的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公允价值能可靠计划的权益性投资”,要求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本公司已根据该准则要求调整了2014年中期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并对比较报表的列报也进行了追溯调整,其结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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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8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9号——职工薪酬》,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0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6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1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6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对会计政策所做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满足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范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 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大规模修订和补充,并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号——在其他主体 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本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5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5年预计情况
1、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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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预计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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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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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企业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和持续生产能力,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团队,不存在交易款项对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价格。当交易内容缺乏市场价格指导和政府价格指导时,以双方协议的价格作为交易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是在关联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的研发生产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为维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公司与各关联方签订了协议,协议价格公允、合理。
五、审议程序
1、此项关联交易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后,将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丁毅、毛英、丁韫潞、周学军、郭晓萍、王新华将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张洁、祝守新、许倩、邹峻同意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并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与部分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是正常的经营行为。
关联方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不会形成坏账。在同等情况下,关联交易能够降低采购成本,带动生产能力。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根据公司与山东诺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5日签订的框架合同,公司与山东诺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达成供需协议,协议期一年;2、根据公司与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2日签订的框架合同,公司与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达成供需协议,协议期一年;3、根据公司与杭州诺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日签订的“2015年度经销合同”,公司与杭州诺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达成年度经销协议,协议期一年;4、根据公司与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5日签订的框架合同,公司与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达成采购协议,协议期一年。
七、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4、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5- 026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1日 下午一点三十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公司展厅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1日
至2015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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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丁毅、毛英、丁韫潞、周学军、王新华、郭晓萍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2015年5月9日17:0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5年5月9日(星期六)8:00-11:00、12:30-17:00
4、登记地点: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董事会办公室
3、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 编:313100
电 话:0572-6210906
传 真:0572-6210905
联系人:钟锁铭、罗敏
2、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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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7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其中董事许倩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加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相关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同意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以截至2015年3月31日经审计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80,000,000股;同时,以2014年度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40,000,000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议案》。
2015年-2017年,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贷款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融资额度,并在此基础上授权董事长和/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交通大学开展战略合作的议案》。
公司拟与上海交通大学在定期交流机制、开展人才合作与交流、共同开展科学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共建校企联合研发中心等方面展开合作,预计未来几年公司将为此项合作累计投入资金约1,500万元,具体合作方式及投资计划待双方商定后将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设一家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2000万元,主要从事智能仓储物流设备及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的有关议案。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28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其中监事陈黎升委托监事王建明代为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进行逐项表决通过相关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3票弃权;3票反对。
2、审议《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3票弃权;3票反对。
3、审议《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同意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以截至2015年3月31日经审计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80,000,000股;同时,以2014年度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40,000,0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3票弃权;3票反对。
4、审议《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3票弃权;3票反对。
5、审议《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3票弃权;3票反对。
6、审议《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3票弃权;3票反对。
7、审议《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3票弃权;3票反对。
8、审议《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议案》
2015年-2017年,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表决结果:3票同意;3票弃权;3票反对。
9、审议《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3票弃权;3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