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市场
  • 7:评论
  • 8:艺术资产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185:信息披露
  • 186:信息披露
  • 187:信息披露
  • 188:信息披露
  • 189:信息披露
  • 190:信息披露
  • 191:信息披露
  • 192:信息披露
  • 193:信息披露
  • 194:信息披露
  • 195:信息披露
  • 196:信息披露
  • 197:信息披露
  • 198:信息披露
  • 199:信息披露
  • 200:信息披露
  • 201:信息披露
  • 202:信息披露
  • 203:信息披露
  • 204:信息披露
  • 205:信息披露
  • 206:信息披露
  • 207:信息披露
  • 208:信息披露
  • 209:信息披露
  • 210:信息披露
  • 211:信息披露
  • 212:信息披露
  • 213:信息披露
  • 214:信息披露
  • 215:信息披露
  • 216:信息披露
  • 217:信息披露
  • 218:信息披露
  • 219:信息披露
  • 220:信息披露
  • 221:信息披露
  • 222:信息披露
  • 223:信息披露
  • 224:信息披露
  • 225:信息披露
  • 226:信息披露
  • 227:信息披露
  • 228:信息披露
  • 229:信息披露
  • 230:信息披露
  • 231:信息披露
  • 232:信息披露
  • 233:信息披露
  • 234:信息披露
  • 235:信息披露
  • 236: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市场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互动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海外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专访
  • A14:基金·专访
  • A15:基金·对话
  • A16:基金·专访
  • T1:车展特刊
  • T2:车展特刊
  • T3:车展特刊
  • T4:车展特刊
  • T5:车展特刊
  • T6:车展特刊
  • T7:车展特刊
  • T8:车展特刊
  • 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 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5年4月20日   按日期查找
    1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17版:信息披露
    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2015-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6月12日至2015年3月31日)

      ■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6月12日,本基金在三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一季度经济低位开局,2月工业增加值增速大幅低于预期,创2009年6月以来新低,3月汇丰PMI超预期回落,投资和消费数据难觅亮点,宏观经济处于底部震荡状态。在此情况下,国务院稳增长意愿强烈,在财政政策、房地产行业政策方面均有作为,央行也在2月份进行了降准和降息操作。债券市场方面,一季度债券收益率呈V型走势,1-2月债券市场继续走牛,主要源于央行全面降准以及降息预期,3月份债券市场出现较大幅度的调整,主要源于IPO冲击、股市快速上涨拉升风险偏好、资金面紧张以及对地方债务供给压力的担忧,10年国债收益率基本回到2015年初水平,短期债券收益率也基本回到2015年初水平。

      权益市场上,本季度以创业板为代表的中小市值成长股涨幅明显领先于大盘股,TMT则领跑所有行业,金融板块表现较差。 就本基金操作而言,权益投资方面,本基金仓位保持在策略区间上限,配置以精选成长股为主,为持有人获取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固定收益组合以持有短融为主,并择机买入交易所高等级信用债,为杠杆申购新股提供质押券。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在2015年第一季度的净值增长率为7.7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80%。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5年二季度,随着政府刺激政策的不断出台,尤其是近期房地产信贷支持和税收优惠的调整,市场对于经济走出低谷的预期逐步抬升;另一方面,猪肉价格反弹,打压货币政策进一步放松空间的预期,上述因素将成为债券市场的主要压力。流动性方面,3月份以来央行三次下调逆回购利率,并配合以SLO、MLF等资金投放方式,引导利率下行意图较为明确,货币市场利率稳定预期较强,但新股申购的冲击仍是加大货币市场利率振幅的主要因素。债券市场方面,地方债务置换形成的类利率债供给将逐步释放,利率债收益率易上难下;湘鄂债未能足额偿还回售本金开启公募信用债券本金实质违约序幕,过剩产能、落后产业、低评级高收益债券或重定价,信用债分化将进一步加剧。

      二季度财政政策受制于财政收入将较去年收紧,而政府将继续在地产政策上有所行动以支持地产投资, 经济继续滑落的概率不大,物价也将较一季度略微改善。我们预计,美联储有可能于下半年开始加息,此举对于我国汇率、利率都将产生显著影响,因此我们对二季度固定收益市场维持中性,对权益市场继续维持乐观,但认为市场的风险将会增加。

      二季度增量资金依然是市场行情的主宰,但对于一些估值显著过高的个股我们维持谨慎。我们依然认为基本面扎实、业绩增长稳定、符合改革方向的行业将会在估值修复和业绩增长的双轮驱动下,继续有良好表现。因此权益策略将继续保持积极风格,维持较高仓位的同时,精选个股,积极把握阶段性和结构性机会。

      投资操作方面,在跟踪经济增长、通胀、货币政策操作和资金价格的基础上,保持现有投资组合,积极投资可转债,债券类资产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组合久期控制在2年以内,通过质押式回购融资管理新股申购和可转债新债申购所需的流动性,争取基金资产净值稳定增长。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5.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交易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交易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2、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关于同意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二期)募集的批复

      4、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5、法律法规要求备查的其他文件

      8.2 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8.3 查阅方式

      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部分备查文件可在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上查阅。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客户投诉电话:(021)31089000

      公司网址:http://www.gtfund.com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