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志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卿北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维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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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1、应收票据: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较年初减少58.83%,主要系报告期内以承兑汇票背书支付供应商款项和票据贴现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余额较年初增加60.97%,主要系报告期预付采购款及检测认证费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年初增加36.21%,主要系报告期末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年初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余额较年初减少61.22%,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部分在建工程完工结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余额较年初增加165.01%,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待摊项目增加所致。
6、应交税费:报告期末应交税费余额较年初减少39.38%,主要系报告期内采购生产设备的进项税增加,期末应交增值税相应减少所致。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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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52.43%,主要系报告期内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8.48%,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增加以及因生产基地搬迁产生的相关费用共同影响所致。
3、财务费用: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44.94%,主要系报告期内向银行借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58.30%,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的应收帐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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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2.45%,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及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所致。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0.61%,主要系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4年8月15日与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签订了《仙桃市城市道路照明BT投资建设合同书》,公司以BT模式总承包其发包的仙桃市城市道路照明建设工程,2015年第一季度已完成部分路段的路灯安装。
(2)公司已将光明厂区的生产业务顺利搬迁至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产基地,有利于公司产能释放及规模效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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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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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志江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5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