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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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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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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5-03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亦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八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十三项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3:00至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武汉万达威斯汀酒店三楼武昌厅(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临江大道96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泽柱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44人,代表股份2,058,523,1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062%,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共41人,代表股份602,792,6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10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7人,代表股份2,050,548,0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3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7人,代表股份7,975,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519,3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一万九千三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8%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700(七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88,817(六亿零二百七十八万八千八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700(七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1%

      (二)《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516,3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一万六千三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7%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700(三千七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85,817(六亿零二百七十八万五千八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89%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700(三千七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6%

      (三)《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516,3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一万六千三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7%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700(三千七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85,817(六亿零二百七十八万五千八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89%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700(三千七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6%

      (四)《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516,3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一万六千三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7%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700(三千七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85,817(六亿零二百七十八万五千八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89%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700(三千七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6%

      (五)《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516,3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一万六千三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7%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700(三千七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85,817(六亿零二百七十八万五千八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89%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700(三千七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6%

      (六)《公司 2014 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七)《公司 2014 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八)《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九)《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十)《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十一)《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十二)《关于公司发行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十三)《关于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

      该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规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2、发行方式及对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3、债券品种及期限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展期和利率调整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5、募集资金用途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6、决议的有效期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7、授权事项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8、偿债保障措施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十四)《关于预计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十五)《关于公司聘用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十六)《关于公司董事 2014 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十七)《关于公司监事 2014 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十八)《关于公司管理层 2014 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十九)《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58,523,183(二十亿五千八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三)股,意见如下:

      同意:2,058,489,883(二十亿五千八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八十三)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02,792,617(六亿零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七)股,意见如下:

      同意:602,759,317(六亿零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七)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5%

      反对:3,100(三千一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5%

      弃权:30,200(三万零二百)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贺伟平、易建胜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监票、计票、见证人员签字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于2015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邓晖先生简历

      邓晖先生,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兼任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湖北省邮政储汇局职工,湖北证券公司综合人事部员工、上海业务部交易员、主管、深圳营业部副总经理、武汉汉口营业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兼上海总部总经理,公司副总裁兼经纪事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湘财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总裁兼德邦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总裁,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邓晖先生未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