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5-012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7,069,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5月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4月8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87号文)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醋业”、 “公司”) 向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8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069,000股,公司总股本由25,430万股增加到30,136.90万股。
3、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4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
4、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8 名特定投资者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名特定投资者认购公司股份合计4,706,900股,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无上述承诺之外的其他上市特别承诺,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广发证券对恒顺醋业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706,900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5月8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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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恒顺醋业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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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