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22版)
5、公司风控中心根据以上原则对相关账单进行定期核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七、备查文件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4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二〇一五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定其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5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管人员的议案》,决定聘任肖静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出席会议的三位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聘任的独立意见。
肖静勤简历如下:
肖静勤,女,1967年12月出生,中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公司贸管部、物流部经理、厦门速传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特贸象屿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成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厦门速传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6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4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30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76,410,256股,发行价格为9.75元/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合计为人民币17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27.5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7,472.50万元。截至2014年11月5日止,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存入本公司在工商银行厦门象屿支行开立账号为4100023029200008817、在建设银行厦门象屿支行开立账号为35101566001052511874、在兴业银行厦门象屿支行开立账号为129260100100193379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4)第350ZA023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4年11月17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67,472.5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余额均为0元。经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依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4年1月15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4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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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专户初始存放金额包括了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后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3,994,995.46 元。该专户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及支付其他相关发行费用。
注2:该专户用于本公司依安粮食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3:该专户用于本公司粮食种植合作与服务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15年4月21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之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3日
附件:
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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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7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5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楼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5日
至201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未征集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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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上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4、5、6、7、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15年4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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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0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廖杰、赖晓娟,电话:0592-5603375,传真:0592-5051631,电子邮箱:stock@xiangyu.cn。
2、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4、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考附件一。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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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