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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5-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 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gt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于申购开始日、赎回开始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相关业务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相关业务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3.1申购金额、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1.00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有的基金份额不足1.00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3.本基金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本基金不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3.2申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

      持有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3.3赎回费用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全部或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18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3.4其他与申购、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营销计划,对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在基金持续营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 日常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某销售机构持有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且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任一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4.1 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支持转换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以下产品:

      ■

      注:同基金 A/C 类收费模式之间不可进行转换。

      2.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基金合同中无特殊约定基金的转换费用采用“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

      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国泰金龙行业)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国泰金鹰增长)份额净值是 1.300元,转出基金对应赎回费率为0.2%,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率为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净转入金额 = 100,000×1.200×(1-0.2%)/(1+0.3%)=119,401.79元

      转换补差费用 = 【100,000×1.200×(1-0.2%)/(1+0.3%)】×0.3%=358.21

      元

      转入份额 = 119,401.79 / 1.300=91,847.53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份

      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300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91,847.53份。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若遇上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一项为固定值,另一项为比例值,无法按差

      值进行计算,则申购费补差不再扣减原基金申购时已缴纳的 1000元申购费。

      4.3 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

      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且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已在该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

      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4.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日对投资者 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 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

      5.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为1000 份,各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详见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如投资者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不足招募说明书所示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

      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

      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但巨额赎回按比例确认时,基金转换出的未确认份额,不做顺延赎回处理。

      7.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起计算。

      4.4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

      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有关规定。

      4.5 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

      构代理销售的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管理的基金,且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已在该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3.通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基金网上交易相关业务规则或公告等文件。

      4.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

      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有限公司。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也以各销售机构

      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各销售机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江苏金百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适用于最低扣款额100元;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适用于最低扣款额300元;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适用于最低扣款额500元。

      6. 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861 网址: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网站:www.gtfund.com 登录网上交易页面

      电话:021-31081841 联系人:沈茜

      6.2 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江苏金百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5年4月24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4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投资人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1089000)、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客服电话(95575)或各销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