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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98版)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已发表了同意公司提供此次担保的意见,该担保事项还将提交给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名称: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钱江;

      注册资本:8000.993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精密仪器及设备、雷达用装备及零部件、警用电子设备、检测设备、交通电子产品及交通管理系统、软件产品及环境与交通监控系统集成项目、电源、变压器及电子元器件生产、制造、设施运营、维护、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资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最新的信用等级:AAA级

      2014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总资产:626,053,499.93元;

      总负债:334,085,795.26元;

      其中:流动负债:334,085,795.26元;长期负债为0元。

      营业收入:525,840,819.35元;

      净利润:42,533,089.07元。

      (二)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我公司董事陈迎志先生同时担任被担保方董事,因而被担保方为我公司关联方。

      被担保方股权结构图如下:

      ■

      三、董事会意见

      鉴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不到60%,偿还债务能力较强,且已为我公司提供了担保服务,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提供此笔担保,独立董事事前已发表了同意公司提供此次担保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协议正式签署后,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62%。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6%。我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中发科技五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3、中发科技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520 股票简称:中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21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时间:2015年4月13日。

      (三)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四)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15年4月23日上午11:00。

      地点:安徽省池州平天半岛大酒店会议中心。

      方式:现场形式召开。

      (五)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3人。监事陈余江先生、施剑文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给监事权家庆先生、曹玉堂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六)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与会监事一致推举权家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中发科技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中发科技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中发科技2014年度报告全文与摘要》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4年度报告后,对公司2014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并提交公司五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

      2、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全面地反应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中发科技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中发科技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算报告》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中发科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中发科技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中发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2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园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4日

      至2015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将于201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附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来信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4)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

      2015年5月8日上午9:00—11:30 和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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