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调查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B225:信息披露
  • B226:信息披露
  • B227:信息披露
  • B228:信息披露
  • B229:信息披露
  • B230:信息披露
  • B231:信息披露
  • B232:信息披露
  • B233:信息披露
  • B234:信息披露
  • B235:信息披露
  • B236:信息披露
  • B237:信息披露
  • B238:信息披露
  • B239:信息披露
  • B240:信息披露
  • B241:信息披露
  • B242:信息披露
  • B243:信息披露
  • B244:信息披露
  • B245:信息披露
  • B246:信息披露
  • B247:信息披露
  • B248:信息披露
  • B249:信息披露
  • B250:信息披露
  • B251:信息披露
  • B252:信息披露
  • B253:信息披露
  • B254:信息披露
  • B255:信息披露
  • B256:信息披露
  • B257:信息披露
  • B258:信息披露
  • B259:信息披露
  • B260:信息披露
  • B261:信息披露
  • B262:信息披露
  • B263:信息披露
  • B264:信息披露
  • B265:信息披露
  • B266:信息披露
  • B267:信息披露
  • B268:信息披露
  •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2015年4月24日   按日期查找
    B15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57版:信息披露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5-037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袁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段春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82.56%,主要系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2. 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98.59%,主要系应收票据到期所致。

      3. 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50.01%,主要系公司为备货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4.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38.09,主要系本期应交税费进项留抵额减少所致。

      5. 在建工程较期初数增加46.46%,主要系子公司湖北同洲信息港荆州厂房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6. 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39.71%,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7. 预收账款较期初减少81.48%,主要系前期预收客户款项本期发货所致。

      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40.01%,主要系公司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9.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8.1%,主要系公司部分订单延期所致。

      10.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45.82%,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11. 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59.16%,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本期营业税金及附件增加所致。

      12.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3.95%,主要系本期人员减少导致工资性费用减少所致。

      13.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365.97,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减少所致。

      14.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36.43%,主要系本期转让部分专利技术所致。

      15.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04.64%,主要系本期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同时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6.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增加131.32%,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同时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所致。

      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8.03%,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680.39%,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贷款增加,同时取得银行贷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湖北荆州投资项目

      公司根据产业转移的部署一直在积极推动湖北荆州工业园区的建设,按照分期建设的计划,2014年8月正式开展一期约3万平方米厂房(含仓库)、办公楼、综合楼(食堂、员工宿舍)等项目的工程建设,截至报告期末,一期约3万平方米的厂房、办公楼及配套的配电房和水泵房的主体工程已完成,综合楼已完成地基修建。生产方面,公司于2013年5月租用了过渡性临时生产厂房,并在2013年9月试产,目前拥有装配生产线2条、SMT生产线2条、DIP生产线2条、AI生产线3条。员工约300人,生产产品主要为高清机顶盒,出货量约为20万台/月。

      2、柬埔寨投资项目

      截至2015年3月,柬埔寨通信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绝大部分的基础网络和业务平台建设。2014年底完成无线发射站7个站点的建设,2015年2月底前完成所有发射站点的设备调试,信号的发射试播工作,目前已有金边、暹粒、西港正式播出,已有用户。已完成骨干网的29个传输机房建设,已完成29个OLT(光线路终端,用于连接光纤干线的终端设备)机房的设备安装和调试,其中金边7个OLT机房和暹粒1个OLT机房已经正式承接ISP业务。业务平台中BOSS系统已正式上线,已经开始承接基础业务的受理和开通。OTT平台有线和无线都已定版交付,正式投入生产。

      3、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3年12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4年1月15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等议案。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公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复牌公告》(2013-090)、《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2013-087)。

      后由于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已显著低于原审议通过的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底价。为满足公司转型发展需要,确保本次发行顺利进行,公司2014年8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4年9月4日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对原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之“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内容进行调整,相关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公告。根据调整后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以不低于7.97元/股的发行价格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在内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300万股(含6,300万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9,315.82万元(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入“辽宁省DVB+OTT电视互联网业务投资项目”。

      2014年10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详见2014年10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066号公告。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批复的文件。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中期票据

      2013年5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3年6月7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批准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中期票据,详见2013年6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3-040号以及2013-044号公告。

      2013年11月底公司接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中市协注[2013]MTN334号《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司获准注册额度为5亿元的中期票据,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首期发行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详见2013年11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中期票据获得注册的公告》(2013-080)。

      公司原定于2014年1月进行首期发行,但由于市场资金价格居高不下,公司向交易商协会撤销并申请延期至2014年3月4日挂牌发行,但债券市场出现了超日债违约事件,引发债市剧烈震动,一、二级市场均受到影响,投资者放弃认购,市场利率比同期水平飙升,多家企业推迟或取消原定的短融或中票发行计划,公司也不能幸免,只能再一次撤销了发行。

      公司获准注册的中期票据有效期至2015年11月底,目前考虑到发行效率和市场利率的因素,公司未对中期票据的发行工作有进一步推动。

      5、公司更名事宜

      2014年3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4年4月15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由于未来公司将持续发展电视互联网业务,公司原名称“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不能确切体现公司进军电视互联网的战略发展布局,为更清晰地传达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同洲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时相应的英文名称由原“Shenzhen Coship Electronics Co.,Ltd.”变更为“Shenzhen Coship Internet Technology Co.,Ltd”。

      由于公司更名涉及公司资产处置、在途项目申报、进出口关务等诸多事宜的影响,相关各部门的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因此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更名。

      6、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私募债事宜

      2014年12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4年12月22日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议案》,为了充分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创新融资工具,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同洲”)拟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本期私募债券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南通同洲补充流动资金。

      随着市场变化发行总计融资成本较高,发行效率相对其他融资方式不高,截至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没有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成本更低更具优势的融资渠道。

      7、关于转让无形资产事宜

      2015年3月30日,公司与深圳都好看互动电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好看互动”)签署了《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以及《专利权转让合同》,公司向都好看互动转让16项专利所有权和99项专有技术所有权。

      公司聘请了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出售的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15】39号),公司出售的无形资产评估值为1,131万元,双方依据评估价值确认《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交易金额为731万元,《专利权转让合同》的交易金额为400万元,本次出售资产收入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由于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2.79%,均不到10%,因此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公司业绩大幅亏损,在公司业务调整及转型的重要时期,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将一部分与公司现有核心业务关联度较小的技术成果出售,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集中度,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