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郭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继先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玉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1.6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1.7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8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32,008万元,比年初减少8,963万元,减少21.9%,主要是公司偿还贷款及支付所欠原料款。
2、预付款项:本报告期末预付款项17,518万元,比年初增加8,798万元,增加100.9%,主要是公司支付外购番茄酱及包装款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11,357万元,比年初减少4,850万元,减少29.9%,主要是公司理财产品投资及留底税额减少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2,808万元,比年初增加2,202万元,增加3.6倍,主要是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5、应付账款:本报告期末应付账款21,071万元,比年初减少8,938万元,减少29.8%,主要是公司支付番茄原料及甜菜款所致。
6、预收账款:本报告期末预收账款14,064万元,比年初增加4,282万元,增加43.8%,主要是公司预收的白砂糖及番茄酱产品款所致。
7、营业收入: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38,80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063万元,减少18.9%,主要是皮棉销售由国家收储转变为市场营销后,销售进度缓慢,致收入减少。
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70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94万元,减少34.3%,主要是罗钾公司资源税调整的影响致利润下降,投资收益减少,致公司利润下降。
9、销售费用:本报告期销售费用1,66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107万元,增加197.4%,主要是本年销售结构与上年同期发生变化,本年番茄酱制品销售占比较大,而去年皮棉占比大,番茄酱销售费用高于皮棉,导致本报告期销售费用增加。
10、管理费用:本报告期公司管理费用1,82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56万元,增加33.3%,主要是合并范围的变化,增加天津三和果蔬有限公司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3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931万元,主要是皮棉销售比去年同期大幅度减少,加之去年收到果蔬工业园补偿款为一次性款项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8万元,上年同期为-2,293万元,差额为1,635万元,主要是公司收回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68万元,上年同期为-20,644万元,差额为16,476万元,主要是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少于去年同期。
1.9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9万元向国电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2.其他
(1)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冠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为其银行贷款做质押担保。截止报告期末,其累计质押的总股数为 4,750万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9.60%,占公司总股本392,421,004股的12.10%。
(2)为了有效整合新疆地区番茄酱资源并利用新疆和静县地域优势以获得民贸政策的支持从而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三和果蔬有限公司在新疆和静县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①新疆冠农三和果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②新疆冠农三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两家公司已于2015年3月11日注册完毕,但还未实际注资,故本报告期,尚未将两家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3)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购买理财本金余额为3,7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3,200万元;自有资金余额5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理财收益126.60万元。
1.10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
■
■
1.1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良
日期 2015-04-24
证券代码:600251 股票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3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4月17日以传真方式、电子邮件方式或亲自送达方式发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在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小区冠农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2015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公司设立新疆冠农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1,000万元设立新疆冠农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主要从事农作物的种植等。
公司设立新疆冠农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目的:从食品安全和源头控制的角度,利用焉耆盆地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等农业资源,建设自有有机番茄原料基地,增强公司对原料的把控能力,为冠农番茄提供稳定可靠的有机番茄原料,提高番茄产品的品质和质量,满足广大客户对于有机食品的需求,从而进一步提升番茄产品市场占有率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4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在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小区冠农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贾书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2015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公司设立新疆冠农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1,000万元设立新疆冠农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主要从事农作物的种植等。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4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51 公司简称:冠农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