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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理由是: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俞建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振宁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晓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5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发项目情况

      ■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俞建午

      日期 2015-04-27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0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具体如下:

      (一)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三)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

      (四)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本公司不存在不得发行公司债券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且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或者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或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4、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认可的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具体用途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本次的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届满24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核准方可实施。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7、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8、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如下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工作安排,定于2015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2015-032号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编号:临2015-031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认可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三)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五)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认可的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六)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八)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具体用途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九)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状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本次的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一)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届满24个月之日止。

      (十二)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7、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公司简要财务信息

      (一)最近三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2、最近三年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下转55版)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077 公司简称:宋都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