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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柏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常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常青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1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3286711股,于2015年4月3日可上市流通(如遇非交易日顺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王柏兴先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3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投资2,098.80万元,持有创元期货有限公司(新三板代码:832280)1,320万股,占其11%股权。本报告期内未分红,故投资收益为零。

      2、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利腾晖全资的香港公司--中利新能源(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共投资23,000万港币,持有联合光伏(00686.HK)股票299,922,000股,占其6.33%股权。持有联合光伏(00686.HK)可转债79,948,000股,占其1.69%股权。本报告期内未分红,故投资收益为零。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6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6日以传真、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4名,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柏兴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4月28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报告全文》和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报告正文》。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上海康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向创新型业务发展的需求,更好地拓展高端3D金属打印业务领域,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参与上海康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宜。增资后,公司将持有其37.5%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8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7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4月16日以传真、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于2015年4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如期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李文嘉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4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报告全文》和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报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9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上海康速金属材料

      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利科技”)为适应向创新型业务发展的需求,更好地拓展高端3D金属打印业务领域,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拟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参与上海康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速金属”)增资扩股事宜。其中3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2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公司将持有其37.50%股权。

      2、对外投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上海康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康速金属现为上海康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数智能”)全资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康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宜山路1618号24幢A203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曾献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硬件设计,软件开发,销售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及配件、打印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8日

      股权结构:

      ■

      公司与康数智能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康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905号东部4层402室

      法定代表人: 曾献杰

      注册资本: 500万元

      经营范围: 销售金属零部件、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成立时间:2014年5月28日

      股权结构: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康速金属资产总额25.15万元、负债总额2.30万元,2014年7-12月,营业收入33.94万元、营业利润-27.25万元、净利润-27.15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15年3月31日康速金属资产总额387.85万元、负债总额393.12万元,2015年1-3月,营业收入5.05万元、营业利润-28.11万元、净利润-28.11万元(未经审计)。

      2、出资方式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参与康速金属增资扩股事宜。其中3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2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康速金属增资后注册资本将为800万元,康数智能将持有其62.50%股权,公司将持有其37.50%股权。

      ■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

      甲方:上海康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上海康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乙方以2500万元人民币认购甲方300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2200万元计入甲方的资本公积。乙方以货币方式认缴上述出资,且出资的现金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付:

      a.协议已经生效;

      b.丙方的章程已由各方签署;

      c.丙方的验资专用账户已经开设;

      d.各方本次合作所必须的政府和内部审批已完成;

      e.丙方与设备供应商已签署正式的设备购买合同;

      f.丙方对经营的目标产品已具备相关技术的应用能力和权限,不存在技术障碍和壁垒;

      2)违约责任

      ①因缴付出资额先决条件存在瑕疵导致丙方无法实现研发和生产的,乙方将有权终止本协议并选择以本次增资的同等价格减资退出或要求由甲方收购乙方所持丙方股权。

      ②非因灾害、事故、政策变化、政府行为等不可归咎于协议各方的原因而导致本协议未能依约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3)其他约定事项

      竞业禁止:甲方及丙方应约束其工作人员不从事与丙方相竞争的业务,并与其签署相应的竞业禁止协议。

      转让限制:在乙方持有丙方的股权期间,未经乙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其在丙方的任何股权,本条款应记载入丙方本次增资后新修订的章程或修正案内。

      损失赔偿:因甲方、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本次增资完成前的重大过错的原因导致丙方遭到索赔或遭受其他损失的,应由甲方对丙方的损失进行补偿。

      争议解决:就本协议的履行所产生的争议,应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按照中国法律裁决。

      3、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康速金属增资扩股事宜,形成了强强联手;同时借助此次增资扩股机会,迅速介入国内航空航天、生物医疗等高端3D打印业务,顺应国家关于《增材制造产业发展推进计划》,拓展公司创新发展领域,符合工业4.0的理念,有利于公司实现自身战略发展目标,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参股康速金属,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康速金属相关业务正逐渐开展,从中、长期来看,随着3D打印业务的深入拓展,将会对公司的投资收益产生一定程度的积极作用。 本次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业务发展的需要,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良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可能存在的风险:

      (1)康速金属主要是利用国际最先进的激光粉末床3D打印技术生产适用于航空航天、生物医疗、汽车、高端模具等领域的复杂金属结构件,在国内处在起步阶段, 受国家政策、外部环境的影响,从而对公司开拓相关业务的难易程度造成影响。

      (2)参股康速金属后可能存在经营管理等风险,存在部分不确定因素,而且效益的实现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上海康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3、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8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