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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15-012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长纪成友先生的提议和召集,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于2015年4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由公司董事长纪成友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正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聘任法律顾问机构》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规范日常管理与运作行为,公司决定聘任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法律顾问机构,聘期为3年,自2015年4月27日起至2018年4月26日止,每年法律顾问费为5万元人民币,负责公司有关程序性工作、重大合同的起草和签订、见证公司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任职声明与承诺、为公司的股权管理和信息披露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等事宜。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业务的证券业务资格,从业经验丰富,与公司开展过多次业务合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六名董事由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自2012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8日。在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六名董事认真、勤勉履行自身职责,未发生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并被处罚等情形,对公司实施发展战略,实现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经过对董事候选人进行客观和全面的了解,决定提名纪成友、高月飞、刘正涛、温霞、刘志龙、万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个人简历请见附件1。

      提名人认为:提名人已全面了解了上述六名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兼职等个人情况,六名董事候选人不存在无法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不存在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截至提名时未持有公司股票。

      3、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即: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每位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为其合法拥有选举董事的投票权总数。公司股东可以将其享有的全部投票权数,集中投向董事候选人中的其中一人,也可以分散投向数人,但其累积投票权数不得超过本章程规定的投票权总数。

      4、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

      提名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具备提名资格,并将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提供给了我们。对此,我们对候选董事的个人简历进行了查阅和了解,认为候选董事具备担任董事的条件,熟悉公司情况,能够胜任董事职责。

      我们同意本次《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姜世光、田庆国、赵法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由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自2012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8日。在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认真、勤勉履行自身职责,未发生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并被处罚等情形,对促进公司逐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李子军、张再鸿、黄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个人简历请见附件2。

      提名人认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三名被提名人的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三名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与公司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三名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子军、黄伟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应与选举董事分开进行,分别选举,分别投票,每位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与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为其合法拥有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总数。公司股东可以将其享有的全部投票权数,集中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的其中一人,也可以分散投向数人,但其累积投票权数不得超过本章程规定的投票权总数。

      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经审核无异后,公司再履行选举独立董事的程序。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给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每名独立董事津贴四万元/年(税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14:00,召开地点: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县丁旗镇,公司二楼会议室,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事项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1: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纪成友,男,汉族,1955年出生,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创新管理MIA高级研修班结业。1971年9月至1989年3月,在青岛第三化工厂工作;1989年3月至1993年2月,任青岛红星化工厂自力劳动服务公司经理;1993年2月至1995年3月,任青岛红星化工集团商贸公司经理;1995年3月至今,任青岛红星化工集团自力实业公司经理;2008年8月至2013年8月,任青岛红星化工厂厂长;2011年3月至2013年4月,任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13年8月至今,任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高月飞,男,汉族,1976年出生,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硕士。2001年8月至2003年7月,在中信万通证券投资银行部、债券部工作;2003年8月至2006年8月,任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中心副主任;2007年6月至2012年5月8日,任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5月至2013年6月,任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3年6月至今任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刘正涛,男,汉族,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财务会计专业,助理会计师。1993年9月至1999年1月,在青岛红星化工集团公司工作;1999年1月至2006年9月,任重庆大足红蝶锶业有限公司、重庆铜梁红蝶锶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06年9月至2007年6月,任重庆大足红蝶锶业有限公司、重庆铜梁红蝶锶业有限公司副经理;2007年6月至2013年6月,任重庆大足红蝶锶业有限公司、重庆铜梁红蝶锶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2月1日至今,任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五届董事会董事。

      温霞,女,汉族,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1980年参加工作,历任青岛红星化工厂研究所技术员、青岛市化工中专红星化工厂分校教师、青岛红星化工集团公司技术开发中心科员;1995年至2001年,任青岛红星化工集团公司镇宁红蝶钡业公司办公室主任、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1999年至2013年6月,任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5年10月,任贵州容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目前,任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二、三、四、五届董事会董事。

      刘志龙,男,汉族,1972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财务会计专业,助理会计师。1993年7月至1999年8月,在青岛红星化工集团自力实业公司工作(期间: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在青岛化工学院夜大财务会计专业学习);1999年9月至2001年2月,任陕西省紫阳红蝶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科长;2001年3月至2002年8月,任陕西省紫阳红蝶化工有限公司副经理;2002年9月至今,任陕西省紫阳红蝶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11月至今,任青岛红星化工集团自力实业公司副经理;2007年3月至2013年12月,任紫阳县自力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8月至2013年8月,任青岛红星化工厂副厂长;2010年10月至今,任紫阳县自力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月至今,任青岛红星化工厂党总支书记;2013年8月至今,任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8月至今,任青岛红星化工厂厂长;2014年3月至今,任青岛东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2014年7月至今,任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任青岛化工研究院院长;2015年2月至今,任青岛现代漆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万洋,男,汉族,大学本科学历,鞍山科技大学法学学士,1980年出生。2003年7月加入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至2013年6月,任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6月至今,任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12月1日至今,任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附件2: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子军,男,汉族,1971年出生,大专学历,汉语言专业,高级经济师。1991年9月至1998年10月,在四川省武胜县从事教师工作;1998年11月至1999年11月,任四川川恒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厂厂长;1999年12月至2002年8月,任四川川恒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厂厂长;2002年8月至2005年9月,任四川川恒(集团)贵州川恒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5年9月至2013年8月,任四川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副总裁、贵州川恒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3年9月至今,任四川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3年5月至今,任贵州省磷酸盐协会会长;2015年3月至今,任贵州省化工协会代理会长。

      张再鸿,男,苗族,1967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财务会计专业,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首批资深会员。1991年7月至1993年10月,在贵州省林东矿务局财务处工作;1993年10月至2011年7月,历任贵阳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贵州黔元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副所长,天一会计师事务所贵州分所副主任会计师、监事会主席,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贵州分所负责人、副主任会计师、监事,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贵州分所副主任会计师;2011年7月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立信贵州分所管理合伙人、贵州立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5月至今,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贵州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黄伟,男,汉族,196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国民经济计划、法律专业,房地产经济师。1990年9月至1991年7月,在水城钢铁公司基层锻炼;1991年9月至1994年4月,任贵州财经学院教师;1994年9月至2011年4月,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策划员、策划部经理、交易部经理、房地产交易公司副总经理、经贸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市场部副经理、中天花园房地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集团战略发展中心高级经理,集团营销总部副总经理兼营销中心高级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1年4月至2013年11月,保利贵州置业集团,任总经理助理;2014年3月至今,赛伯乐投资集团,任投资总监;2014年7月至今,任北京英特利锦商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

      股票代码:600367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编号:临2015-013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7日发出,会议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魏尚峨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内容对公司2015年1-3月的财务报表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进行了披露,就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进行了说明。

      在发表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公司参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两名股东代表监事由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自2012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8日。在任职期间,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审阅定期报告、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等方式履行对公司的监督职责,未发生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并被处罚等情形。

      公司向第五届监事会各位监事的努力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经过对监事候选人进行客观和全面的了解,决定提名孟繁珍、康文韬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提名人认为:提名人已全面了解了上述两名监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兼职等个人情况,两名监事候选人不存在无法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具备履行监事职责的能力,不存在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截至提名时未持有公司股票。

      3、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即: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每位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与应选监事人数的乘积为其合法拥有选举监事的投票权总数。公司股东可以将其享有的全部投票权数,集中投向监事候选人中的其中一人,也可以分散投向数人,但其累积投票权数不得超过本章程规定的投票权总数。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孟繁珍,女,汉族,196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财务会计专业,会计师。1985年11月至1988年6月,青岛红星化工厂成本会计;1988年7月至2003年9月,青岛红星化工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副总经理;2003年6月至今,任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中心主任;2013年8月至今,任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康文韬,男,汉族,198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工程师。2004年8月至2005年7月,在青岛伊科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工艺员;2005年9月至2006年10月,在青岛海旭精细化工研究所有限公司工作,技术员;2006年11月至2009年6月,在青岛红星化工厂工作,技术员;2009年6月至2013年8月,任青岛红星化工集团自力实业公司经理办主任;2013年8月至今,任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办副主任、团委书记。

      证券代码:600367 证券简称:红星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5-014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县丁旗镇,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上述议案中的议案1、3-10、12-14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11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4已于2015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上述议案中的议案15-17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8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5-18于201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镇宁县红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股票帐户卡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股票帐户卡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印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东股票帐户卡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股票帐户卡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

      2015年5月18日8:00-12:00,14:00-18:00。

      (三)登记地点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登记方式

      股东可通过现场、信函、电话、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登记,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记的股东可在会议当天(会议开始前)直接抵达会议现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万洋

      电话号码:0851-36780388

      传真号码:0851-36780066

      电子邮箱:wanyang@hxfz.com.cn

      会务联系人:陈国强

      电话号码:0851-36780003

      传真号码:0851-36780074

      电子邮箱:chenguoqiang@hxfz.com.cn

      公司地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县丁旗镇

      邮政编码:561206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自行承担交通和食宿等费用。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5个交易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股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