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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季度报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议并一致同意本季度报告。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总裁齐联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蓬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吉飞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变动原因说明:

      (1)预付账款比2014年末增加主要是本期本公司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务扩大所致。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综合收益比2014年末增加主要是本期本公司持有的千方科技股票价格变动所致。

      (3)短期借款比2014年末增加主要是本期本公司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扩大及结算方式调整而增加的短期借款所致。

      (4)应交税费比2014年末减少主要是本期本公司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和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当期缴纳税费较多,造成期末应交税费较少所致。

      (5)应付利息比2014年末减少主要是本期本公司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银行存款利息所致。

      (6)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比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本公司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及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业务扩大所致。

      (7)营业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本公司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8)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本公司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扩大,人员费用等费用增加所致。

      (9)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本公司整体业务扩展而增加的人员费用等费用以及研发投入的增加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本公司子公司紫光软件(无锡)集团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11)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本公司处置部分天地科技股票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本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本公司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5年1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控股”)与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卓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启迪控股向紫光卓远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6,790,4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2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5年4月10日,上述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紫光卓远持有公司26,790,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0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9%,直接和通过全资子公司紫光卓远合并间接共计持有公司28,840,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99%;启迪控股持有公司24,729,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13,645,54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62%,通过控股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和启迪控股合并间接持有53,570,000股股份,两项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32.62%,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2015年1月21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上述工作,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1、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

      2、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权情况

      ■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5-037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4月27日在紫光大楼一层116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齐联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 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南京紫光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云信息”)与HGST Singapore Pte. Ltd.(日立环球存储系统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GST”)的与产品购买相关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紫光云信息将作为HGST的合作伙伴,由HGST向其销售相关产品。为保证紫光云信息上述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同意为紫光云信息在上述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协议相关附件下的付款义务及产生的所有交易项下的全部义务向HGST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保证书的有效期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一年,承担的担保责任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一年内所发生的最后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5-038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厂商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南京紫光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云信息”)与HGST Singapore Pte. Ltd.(日立环球存储系统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GST”)的与产品购买相关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紫光云信息将作为HGST的合作伙伴,由HGST向其销售相关产品。为保证紫光云信息上述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为紫光云信息在上述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协议相关附件下的付款义务及产生的所有交易项下的全部义务向HGST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保证书的有效期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一年,承担的担保责任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一年内所发生的最后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京紫光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16日,注册资本:3900万元,住所: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6号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国云计算创新基地A栋7楼,法定代表人:章雷,主要经营: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设计、集成、安装、服务;信息系统操作、信息系统应用、信息系统技术服务;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安防工程、消防工程设计及施工;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施工;软硬件设计、制造、销售、咨询、服务;计算机数据录入、加工及存储服务;计算机咨询及服务;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企业内部管理数据库、企业业务运作数据库、企业供应链管理数据库服务等。公司直接持有其36.54%的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持有其25.64%,两项合计持有其62.18%的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885.82万元,负债总额为1,896.36万元(银行贷款495.1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96.36万元),净资产为2,989.4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728.70万元,利润总额为-630.42万元,净利润为-630.42万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一年内所发生的最后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紫光云信息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和云计算行业应用业务。公司董事会认为紫光云信息所处行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本次为其申请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将有利于其进一步开拓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业务、拓展行业应用领域;加之其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因此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该公司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紫光云信息将以其所持有的部分存货抵押给公司,作为公司向其提供担保的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3,000万元(不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14年末审计后的所有者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57.8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南京紫光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5-036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