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味精 公告编码:2015—012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日为2015年5月1日,此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201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一)会计估计变更日期:2015年5月1日开始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本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应收款项的实际回收情况,对本公司应收款坏帐准备计提作出调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内部单位往来不计提坏账准备。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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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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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账龄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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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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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对于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长期应收款等按个别认定法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应收款项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转回,且转回后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项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内部单位往来不计提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
(3) 账龄分析法
■
(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5)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对于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长期应收款等按个别认定法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应收款项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转回,且转回后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项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规定,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日为2015年5月1日,此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实施能够准确、明晰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的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六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公司第六届第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味精 公告编码:2015—013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201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重要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公司为充分利用联营企业河南莲花天安食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食业”)的生产资源,保障公司销售的正常稳定,达到本公司与天安食业之间的优势互补,以利于降低双方销售成本,同时为形成规模采购效益,充分降低天安食业的采购成本,公司对于天安食业需要的部分原辅料统一采购后,以市场价销售给天安食业。 该账务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莲花食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食贸”)进行核算,在账务处理时,公司为便于管理将与天安食业相关的往来单独设置核算项目进行核算。莲花食贸2013年及以前年度在编制会计报表时误将该业务视同代购代销业务将与天安食业相关的购销业务往来相互抵消,其中抵消应收账款93,186,494.69元、抵消其他应收款8,795,423.20元、抵消预付账款17,463,434.28元、抵消预收账款119,445,352.17元。
公司本年度发现上述错误,并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对该事项进行差错更正,调增201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93,186,494.69元,调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16,139,696.84元,调增预付账款余额17,463,434.28 元,调增其他应收款余额8,795,423.20元,调增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余额439,771.16元,调增预收账款余额119,445,352.17元,调增2013年度资产减值损失7,672,209.93元,调增201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6,908,111.67元,调增少数股东权益-9,671,356.33元。
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针对上述重要会计差错按追溯重述法进行了调整,财务报表追溯调整前
后对照如下: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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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并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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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提高了公司财务工作质量,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差错更正未损害股东的利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相关要求,相关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影响我们对莲花味精2014年度财务报告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六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公司第六届第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四)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味精 公告编号:2015- 014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5日 15点
召开地点: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5日
至2015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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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2015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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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15年 5月22日9:00-16:30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2015年5月22日16:30前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票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四)、登记地点: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本公司地址: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
邮编:466200
电话:0394—4298666
传真:0394—4298899
联系人: 时祖健 宋伟
特此公告。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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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