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邱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爱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伟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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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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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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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
变动原因:
1. 应收票据比年初减少52.45%,系本期子公司玻钢院收到的应收票据到期托收成功所致。
2. 预付款项比年初减少81.38%,系本期子公司玻钢院原材料入库结转预付货款所致。
3. 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89.27%,系本期子公司岩棉大丰公司暂支付与生产线基建工程相关的款项未结转所致。
4. 持有至到期投资比年初增加75.71%,系本期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增加购买的保本理财产品所致。
5. 固定资产清理比年初增加100.00%,系子公司报废固定资产未处置完毕所致。
6. 应付票据比年初减少94.94%,系本期子公司洋山港基公司应付票据到期被承兑所致。
7. 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37.76%,系本期公司实际支付职工薪酬所致。
8. 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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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
1.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45.63%,系本期子公司玻钢院叶片业务销售量增加所致。
2. 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134.23%,系本期子公司玻钢院因增加销售收入而增加的相关税费所致。
3. 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40.35%,系本期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增加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所获得的理财收益所致。
4. 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100%,系本期子公司玻钢院处置低值易耗品后调整计提的减值损失所致。
5. 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82.59%,系本期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项目减少所致。
6. 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增加309.53%,系本期子公司玻钢院处置报废固定资产所致。
7. 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54.57%,系上述因素变动所致。
8. 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70.36%,系本期子公司洋山港基带征所得税的收入增加所致。
9. 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47.41%,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0. 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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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957.06%,系本期子公司玻钢院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405.097%,系本期子公司岩棉因增加筹资而支付的利息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
核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并于3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详情请查看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核一次反馈意见
回复及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并于2015年4月21日予以披露(详情请查看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正常(详情请查看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4年年度报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邱平
日期 2015-04-29
证券简称: 棱光实业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15—09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5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含3名独立董事),实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
2、《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提案》即选举李安同志任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简介附后);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即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详情请查看上海证券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临公告2015-11);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
以上第3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李安同志情况简介
李安同志,女,1961年7月生,九三学社社员,大学学历,上海科技大学分部电子测量专业毕业,工程师。现任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李安同志曾任上海实验仪器总厂技术员,上海ESPEC环境仪器有限公司技术课长,上海天和电容器厂助理工程师,任职虹口区科委(其间曾任虹口区信息技术研究所副所长),虹口区计划经济委员会产业科副主任科员,虹口区经济委员会基层工作科科长,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产权处副处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处副处长、处长、处长兼产权中心主任等职。
证券简称: 棱光实业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 2015—10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监事会八届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15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 三 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表决情况: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 棱光实业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15—11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于2015年4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2014年度审计工作已结束,公司聘请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为此,建议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629 公司简称:棱光实业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