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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80版)

      1、 财务公司拟向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1)存款服务;(2)贷款服务;(3)结算服务;(4)担保服务;(5)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2、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如遇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针对存款利率进行重新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每日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甲方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50%(含)。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财务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公司的银行账户。

      3、 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乙方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4、 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本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5、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6、 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用于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

      7、 本次金融服务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

      三、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因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在授信额度的期限内,公司可以随借随还,方便快捷,此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且此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0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7个准则的修订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改的决定,自 2014 年 7 月 23 日起执行该决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修订通知,自 201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

      本公司根据以上准则修订的通知,相应变更了公司会计政策并执行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 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的规定,对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单独分类至离职后福利明细项目核算。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根据列报要求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递延收益和其他非流动负债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期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金额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期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金额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金额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1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证监会公告[2014]47 号)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6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根据本次修订,公司编制了《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5年修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2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将军大道39号107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5日

      至2015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12、17、18、1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国睿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单位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22日8:30—17:00。

      3、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将军大道39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江苏南京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39号,邮编:211106,联系电话:025-52787053,025-52787013,传真:025-52787018。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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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3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向阳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认为:公司2014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与格式也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报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4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金额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廖荣超、徐慧、田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任职(候选人资料详见附件)。

      职工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与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履行职责。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更名重新发布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于2013年完成,公司名称于2013年7月由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未进行更名发布,现予以更名后重新发布。

      12、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各项规定,2015年一季报的内容与格式也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报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5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2015年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30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廖荣超,男,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十四所财务部财务主管、中电科技(南京)电子信息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南京洛普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十四所财务部副部长,2011年9月至今担任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徐慧,女,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职于十四所纪检监察审计部、企业策划部,现任国睿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助理,2013年7月至今担任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田伟,男,本科学历,历任十四所财务部助理会计师、会计师,现任职于十四所纪检监察审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