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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快报“失误率”倍增
    23家公司触发致歉标准
    2015-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度业绩披露已经收官,比较1343家发布业绩快报的上市公司,其中23家公司的快报数据同年报数据的差异幅度在20%以上,达到“致歉”标准。而在2013年,1204份业绩快报中误差在20%以上的仅为10家,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从占比看,2014年业绩快报的“失误率”都几乎翻倍

      ⊙记者 赵一蕙 ○编辑 孙放

      

      上市公司业绩快报的准确度正在下降。随着2014年年报收官,比较1343家发布业绩快报的上市公司,其中23家公司的快报数据同年报数据的差异幅度在20%以上,达到“致歉”标准。而在2013年,1204份业绩快报中误差在20%以上的仅为10家,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从占比看,2014年业绩快报的“失误率”都几乎翻倍。虽然部分公司赶在年报之前通过修正业绩快报等方式避免了致歉公告,但依然暴露出上市公司风控不足、重大风险重视不够、内审不够严谨的缺陷。

      

      业绩“地雷”多发

      具体来看,上述23份误差率达20%以上的业绩快报中,误差在50%以上的有九家,数量较上一年度也明显增加,而其中六家公司的误差率在100%以上,且均为年报实际业绩远低于快报数据。记者发现,这些误差率最高的公司,主要在于业绩快报中给资产减值留下了“余地”,而年报中又进行了大额计提,这些公司的共同点是遭遇了不小的风险或者不利因素困扰。

      如误差比例最大的碳烯新材,该公司4月30日发布年报,披露亏损2.7亿元,但此前,公司在4月10日发布业绩快报中称“2014年的净利润对应为4816万元”,前后误差率高达六倍。不过,在业绩快报中,碳烯新材“留有余地”的指出,参股公司企业价值的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因此上述业绩快报中的数据未考虑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的减值因素,而在年报中,公司就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达1.97亿元。

      类似的由盈转亏或者大幅增亏的案例并不少见,除受累碳烯新材案例中的资产减值“包袱”,另一个重要“祸因”是上市公司遭遇到了重大风险。

      上海绿新就是一例,公司在今年2月28日的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是8043万元。但3月30日,公司因拟披露重大事项停牌,随即在4月8日复牌,宣布子公司德美彩印爆发大额债务纠纷,牵涉到上市公司。由于上海绿新为德美彩印的银行贷款所提供的实际担保共计1.6亿元。尽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上述担保,但因担保无法现时解除,因此在年报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公司对浙江德美的担保可能损失,造成公司2014年度业绩向下修正。公司为此不得不在4月25日发布修正公告,预告全年业绩亏损4435万至5745万元,而4月29日公司年报中披露的亏损额为5105万元。

      此外,*ST舜船的案例更为典型。2013年起,该公司与明德重工及后者持股49%的润德船务签订内部合作造船合同,由上市公司提供造船资金,后两者负责建造。当时的明德重工是一家净资产为负,连续亏损的企业。2013年所签订的合同为34.9亿元,占上市公司外购船舶合同的九成以上。而且,在明德重工2013年陆续出现延期交船后,公司2014年又新签订22.1亿元的合同,占当年外购船舶合同的99%。在此过程中,上市公司不仅未完整披露在与明德重工合作过程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且持续超进度付款。终于,明德重工危机爆发,启动破产重整。而*ST舜船同明德重工的合作可能造成5.3亿至29.5亿元的损失,远大于公司2013年度的净利润1.2亿元。

      在上述事件爆发后,今年2月28日,*ST舜船发布的2014年业绩快报中,显示的亏损为3.28亿元。但是,这是由于明德重工破产重整还在进展中,未将公司对明德重工及相关方的债权计提坏账。4月21日,公司对业绩快报予以修正,更新后数据为亏损6.27亿元。

      但是,4月29日公司发布的年报中,根据目前明德重工破产重整的进程,审计机构对应收明德重工的往来款项24.7亿,剔除相关部分后,全额计提了公司对其的资产减值准备,达到了10.1亿元,公司财报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议报告。年报显示,2014年,公司的全年亏损为18亿元。因为这份非标意见和巨额亏损,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4月30日起复牌,已连续两个交易日无量跌停。

      

      “矫正”姗姗来迟

      除上述“风险事项”,一般的审计误差所造成的业绩快报“失准”也依然存在。例如,在对相关会计问题的处理上,攀钢钒钛也因为“中外差异”失了准头。公司4月15日发布的2014年度业绩快报,显示亏损额约为21亿元,下降482%;但4月25日公司发布修正快报称,经进一步审核,预计的亏损扩大至37.75亿元,亏损额增加了近八成。最后在4月29日,公司年报中的亏损额度也确定为37.75亿元。公司董事会在修正快报中发布了致歉声明,表示误差产生的原因主要在于其下属的卡拉拉矿业银行借款均为美元借款,而中澳会计准则对外币借款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存在差异。

      又如已发布致歉公告的迪威视讯,经审计的年度亏损额为936万元,相比业绩快报净利润下降137.24%。主要原因是公司管理层决定对两年以上的存货计提30%的跌价准备,该部分影响净利润304万元。尤为值得一提的是,迪威视讯已非一次出现这种失误。2013年年报披露期,公司2014年2月21日发布的业绩快报中的净利润为2307万元,但年报中审计的净利润为522万元,相比业绩快报净利润下降77.39%。当年,公司也因此致歉。

      此外,浪莎股份、汇源通信等个别公司则出现年报业绩超出快报20%以上的“惊喜”。不过,上述在23家误差较大的公司中,这种“正向误差”是少数,而且相关公司本身利润基数较小。

      除误差达20%以上的“第一梯队”外,2014年年报披露过程中,误差率在10%至20%的公司规模也有抬升迹象,达到了44家,而2013年年报披露时,这一数据为36家。其中,如海陆重工、中利科技等公司的误差率也接近20%的水平。

      根据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确保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若有关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披露相关定期报告的同时,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进行致歉,并说明差异内容及其原因、对公司内部责任人的认定情况等。

      但记者发现,2014年年报披露前期,不少误差率高的公司以紧急修正公告的形式“矫正”了之前快报中重要财务指标的误差,有些则会在业绩快报中进行致歉。但通常,这种披露都是在接近年报披露时做出,留给市场反应的时间并不算充分,且本质上并不能掩盖存在较大误差的事实,虽有致歉形式,但是“问责”的内容缺乏。尤其是鉴于2014年财报披露中的“失准”情况有所增加,且有公司出现连续“失误”情况,需引起足够监管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