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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2015—022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公司”或“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议于2015年5月5日(星期二)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公司净资产40%(约人民币3.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详见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长江投资公司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公司净资产40%(约人民币3.5亿元)的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详见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长江投资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长投矿业业绩承诺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前期德隆矿业作出的关于长投矿业经营业绩承诺变更为项目投资收益承诺。(详见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长江投资公司关于子公司长投矿业业绩承诺变更的公告》)

      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下列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5,000万元,具体如下:

      1、公司向上海农商银行滨江支行新增信用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

      2、公司向民生银行上海延平支行新增信用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

      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五、《关于召开长江投资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上海市闵行区光华路8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详见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长江投资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2015—023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调整公司融资结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公司净资产40%(约人民币3.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40%(约人民币3.5亿元);

      (二)发行方式: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送的《接受注册通知书》有效期(两年)内分期择机发行;

      (三)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365天(若闰年则不超过366天);

      (四)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营运资金;

      (五)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期间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最终确定;

      (六)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七)主承销商:拟聘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提高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赎回条款、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为短期融资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三)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办理与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2015—024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调整公司融资结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公司净资产40%(约人民币3.5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40%(约人民币3.5亿元);

      (二)发行方式: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送的《接受注册通知书》有效期(两年)内分期择机发行;

      (三)中期票据发行期限:预计三年;

      (四)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补充营运资金或项目建设;

      (五)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期间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最终确定;

      (六)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七)主承销商:拟聘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提高中期票据发行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中期票据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赎回条款、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为中期票据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三)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办理与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公司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2015—025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长投矿业业绩承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次收购概述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江投资”)于2013年8 月14 日召开的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安庆皖域矿业公司60%股权的议案》。公司以4,800万元的价格受让芜湖市德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隆矿业”)持有的安庆皖域矿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13日更名为安庆长投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投矿业”或“皖域矿业”)60%的股权。根据公司与德隆矿业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德隆矿业完成本次股权交易后,对皖域矿业的经营业绩作以下特别承诺:“承诺皖域矿业2014年净利润不低于1,200万元、2015年净利润不低于1,600万元、2016年净利润不低于1,600万元。若皖域矿业2014年至2016年三年间任意一年的净利润低于以上承诺数,长江投资本次收购的股权对应的净利润不足部分将由德隆矿业以现金方式在皖域矿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出具后十天内向长江投资补偿赔付。”

      二、201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以上协议条款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3月25日出具的长投矿业审计报告,德隆矿业应在2015年4月4日前向公司补偿赔付的金额为10,779,099.11元。公司已于2015年3月26日全额收到该笔款项,德隆矿业关于长投矿业2014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已履行完毕。

      三、本次业绩承诺变更情况

      长投矿业是公司实施投资与投资服务战略涉足的第一个矿业投资项目,为充分发掘项目投资的潜在收益,经与合作方德隆矿业充分协商,基于以下市场情况及矿业投资的特殊性,一致同意长投矿业的近年工作重点继续由资源开采向资源增储转变:

      1、由于铜价近年来处于相对低位,现阶段长投矿业对探明的矿石储量全力开采不利于保有资源的经济价值。

      2、根据公司在收购长投矿业时委托专业机构所做尽调报告,“长投矿业下属牛头山铜矿探矿工程密集地段约占采矿权面积的20%,区内仍有许多空白处(约占矿权总面积的80%)尚未进行勘查。”在收购后的勘探工程中,长投矿业不断发现新的矿脉并及时加大勘探投入力度,截止2015年3月,长投矿业已获得国土部门备案的资源储量合计为矿石量260万吨,其中合金属量铜2.18万吨,较收购时分别增长126%和111%。同时,长投矿业的矿山增储仍具前景,通过增储工作的不断推进,矿山规模有望从中小型矿山提升到中型以上矿山水平,从而具备矿山规模化开采的成本等优势,并进一步提高矿山整体的市场估值。

      3、根据矿山开采的行业特点,在资源储量出现积极变化时,通常需先行探明储量的基本情况再进行综合开采设计,从而有效提高资源利用水平,降低开采成本。

      4、为合理评估长投矿业资源增储工作的成效,公司委托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长投矿业100%股权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3月31日),根据其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0320139号评估报告,长投矿业100%股权评估价值为9,996.87万元,对应公司持有的长投矿业6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5,998.12万元,与公司原收购价4,800万元相比增值24.96%。以上评估结果强化了公司对资源类项目的投资管理转向矿权运作盈利模式的可行性,通过以增储实现资产增值的矿权运作模式,将为公司资源类项目的投资获利退出提供新的渠道。

      考虑到长投矿业未来几年的工作重点将继续转向资源增储,原先通过资源开采实现利润的经营目标也随之发生变化,经公司与德隆矿业协商,双方同意在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将前期德隆矿业作出的关于长投矿业经营业绩承诺变更为项目投资收益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德隆矿业对长投矿业2014年度经营业绩承诺的补偿已履行完毕,本次业绩承诺变更不涉及对2014年度的追溯调整。

      2、为保障长江投资对长投矿业的项目投资收益,德隆矿业承诺:积极配合长投矿业通过资源增储实现资产增值并保证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整体转让,且长江投资持有的长投矿业股权对应的项目转让价格不低于6,720万元,即按长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4,800万元计算的股权转让收益不低于1,920万元(与德隆矿业原承诺的2015年、2016年净利润合计金额3,200万元中,长江投资持有的60%股权所对应的部分相等);若低于该承诺数,不足部分由德隆矿业以现金方式在收到其持有的长投矿业股权对应的股权转让款后十天内,向长江投资补偿赔付。若长投矿业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未完成整体转让,则应在2017年3月31日前聘请独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对长投矿业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保证长江投资持有的长投矿业股权所对应的评估价值不低于6,720万元;若低于该承诺数,不足部分由德隆矿业以现金或其持有经评估的长投矿业股权在评估报告出具后10天内,向长江投资补偿赔付。

      3、取消德隆矿业原对长投矿业2015年度、2016年度的经营业绩承诺。

      本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公告编号:2015-026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光华路888号 长江投资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2日

      至201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址:上海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靠近江苏路)纺发大楼4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登记地址交通: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联系电话:021-52383321,021-68407032。

      (三)登记办法: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需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出席登记,代理人出席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代理人出席需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地址交通情况:地铁5号线颛桥站换乘马莘专线至光华路中春路站,临近公交车站有马莘专线光华路中春路站、747路中春路光华路站(步行5分钟左右);

      (二)公司联系部门:上海闵行区光华路888号长江投资公司董秘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021-68407032

      传 真:021-68407010 邮政编码:201108

      联 系 人:李 铁、景如画

      (三)其他: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参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