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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56 股票简称:慧球科技 编号:临2015—025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5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董事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西安市机关干部住宅智慧社区项目共建合同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建”)签署《西安市机关干部住宅智慧社区项目共建合同》(以下简称“《共建合同》”)。西安市机关干部住宅智慧社区项目建设总金额人民币70亿元(以最终第三方审计金额为准),根据中科建与建设单位京西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6月所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由中科建负责整体承建。作为此项目的重要的一部分,中科建委托公司依据合同组织设计、开发、实施、运维智慧社区的核心部分,包括智慧社区建设工程,智慧社区平台(楼宇自动化系统、信息通讯系统、安全保障系统等)相关方案设计、智慧社区平台开发、智慧社区系统工程方案设计、智慧社区系统工程实施、配套信息化设备采购、配套基础工程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等内容。由公司负责设计、开发、实施、运维的智慧社区部分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29225亿元(上述合同金额总额为暂定总价,最终具体以双方最终在智慧社区工程完工后双方共同认可的经审计确认的价格为核算依据)。

      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预计2015年7月1日开工,2017年7月1日完工。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如下公告:《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556 股票简称:慧球科技 编号:临2015—026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名称:《西安市机关干部住宅智慧社区项目共建合同》(以下简称“《共建合同》”)。

      ●合同生效条件:《共建合同》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共建合同》项下项目有利于公司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公司经营业绩,使得公司资本结构得到改善、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特别风险提示:

      智慧城市业务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巨大,公司目前流动资金较少,难以大规模开展智慧城市业务。因此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向顾国平等九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43,835,616股(含643,835,616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3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24,123.39万元用于智慧城市研发与运营中心项目,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智慧城市业务的营运资金。但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成功,公司将通过贷款、股东借款等可行的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金,但可能对《共建合同》项下项目的实施产生影响。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15年5月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西安市机关干部住宅智慧社区项目共建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签署《西安市机关干部住宅智慧社区项目共建合同》。

      上述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共建合同》相关情况

      西安市机关干部住宅智慧社区项目建设总金额人民币70亿元(以最终第三方审计金额为准),根据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与建设单位京西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6月所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由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整体承建。作为此项目的重要的一部分,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公司依据合同组织设计、开发、实施、运维智慧社区的核心部分,包括智慧社区建设工程,智慧社区平台(楼宇自动化系统、信息通讯系统、安全保障系统等)相关方案设计、智慧社区平台开发、智慧社区系统工程方案设计、智慧社区系统工程实施、配套信息化设备采购、配套基础工程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等内容。由公司负责设计、开发、实施、运维的智慧社区部分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29225亿元(上述合同金额总额为暂定总价,最终具体以双方最终在智慧社区工程完工后双方共同认可的经审计确认的价格为核算依据)。其中智慧社区平台建设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智慧社区系统工程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的项目建设资金占用费金额为人民币0.29225亿元。

      (二)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法定代表人:顾玮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得审批前的项目不得经营)。

      成立日期:2013年1月29日

      股权结构: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持股30%,姜加平持股25%,赵兴强持股20%,郑扣宝持股15%,谭芳持股10%。

      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西安市机关干部住宅智慧社区项目建设总金额人民币70亿元(以最终第三方审计金额为准),根据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与建设单位京西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6月所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由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整体承建。作为此项目的重要的一部分,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公司依据合同组织设计、开发、实施、运维智慧社区的核心部分,包括智慧社区建设工程,智慧社区平台(楼宇自动化系统、信息通讯系统、安全保障系统等)相关方案设计、智慧社区平台开发、智慧社区系统工程方案设计、智慧社区系统工程实施、配套信息化设备采购、配套基础工程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等内容。由公司负责设计、开发、实施、运维的智慧社区部分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29225亿元(上述合同金额总额为暂定总价,最终具体以双方最终在智慧社区工程完工后双方共同认可的经审计确认的价格为核算依据)。其中智慧社区平台建设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智慧社区系统工程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的项目建设资金占用费金额为人民币0.29225亿元。

      在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授权下,公司可独立完成本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也可由公司对本项目的部分或全部进行专业分包。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同意,如由公司进行专业分包,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需全程参与、监督公司分包的过程。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同意,此部分项目工程与服务质量以及所提供的产品性能、质量,均按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与承建总包商商定的标准执行;由承建方、供货方或服务提供方直接向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承担责任,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认可由其直接向承建方、供货方或服务提供方追究前述质量责任,公司对上述内容免责。此部分项目下所有的工程、货物及服务的验收,均由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对因与验收产生的任何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需为此支付任何费用。

      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的股东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将为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付款义务作连带保证,担保期限为贵州中科建设有限公司应向公司支付最后一笔款项之日后贰年。

      本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预计2015年7月1日开工,2017年7月1日完工。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共建合同》项下项目有利于公司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公司经营业绩,使得公司资本结构得到改善、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智慧城市业务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巨大,公司目前流动资金较少,难以大规模开展智慧城市业务。因此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向顾国平等九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43,835,616股(含643,835,616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3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24,123.39万元用于智慧城市研发与运营中心项目,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智慧城市业务的营运资金。但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成功,公司将通过贷款、股东借款等可行的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金,但可能对《共建合同》项下项目的实施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