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8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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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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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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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3月26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4年6月30日。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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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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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5%-40%。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03月26日)起六个月,建仓期满时,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比例。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 、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5、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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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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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就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1年指365日,2年指730日,以此类推。
注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后端费率: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条件成熟时也将为客户提供后端收费的选择。
2、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为: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3、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价格以申购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申购的有效份额单位为份。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例二:假定T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2000元,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该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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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赎回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赎回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赎回金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三:假定某投资人在T日赎回10,000份,其在认购/申购时已交纳认购/申购费用,该日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持有年限不足1年,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费用=1.2500×10,000×0.5%=62.50元
赎回金额=1.2500×10,000-62.5=12,437.50元
5、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6、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7、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4年11月7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重要提示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的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进行更新。
(二)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对“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三)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四)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对基金相关服务机构进行了更新。
(五)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对相关法规的表述进行了更新。
(六)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更新为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的数据。
(七)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的业绩”更新为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的数据。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7日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矿业 | - | - |
C | 制造业 | 72,034,807.52 | 18.90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7,237,932.00 | 1.90 |
E | 建筑业 | 23,557,916.50 | 6.18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11,989,927.65 | 3.15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7,212,847.50 | 1.89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45,854,867.32 | 12.03 |
J | 金融业 | 83,869,092.85 | 22.01 |
K | 房地产业 | 32,450,295.54 | 8.51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10,659,568.00 | 2.80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 | 综合 | 3,813,516.00 | 1.00 |
合计 | 298,680,770.88 | 78.37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1318 | 中国平安 | 261,855 | 19,563,187.05 | 5.13 |
2 | 002009 | 天奇股份 | 727,073 | 12,978,253.05 | 3.41 |
3 | 002439 | 启明星辰 | 540,546 | 12,886,616.64 | 3.38 |
4 | 600048 | 保利地产 | 1,172,200 | 12,683,204.00 | 3.33 |
5 | 000024 | 招商地产 | 476,122 | 12,564,859.58 | 3.30 |
6 | 300081 | 恒信移动 | 471,117 | 11,989,927.65 | 3.15 |
7 | 600000 | 浦发银行 | 745,120 | 11,690,932.80 | 3.07 |
8 | 600399 | 抚顺特钢 | 391,500 | 11,110,770.00 | 2.92 |
9 | 601166 | 兴业银行 | 665,600 | 10,982,400.00 | 2.88 |
10 | 002329 | 皇氏集团 | 365,450 | 10,817,320.00 | 2.84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643,555.72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0,585,308.56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6,823.73 |
5 | 应收申购款 | 1,052,030.45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22,297,718.46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13年10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 -5.38% | 1.56% | -2.97% | 0.85% | -2.41% | 0.71% |
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 30.32% | 1.43% | 40.69% | 0.91% | -10.37% | 0.52% |
基金成立至2014年12月31日 | 41.22% | 1.39% | 28.76% | 0.96% | 12.46% | 0.43%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费率 |
M<50万 | 1.5% |
50=1.0% |
|
1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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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00万 | 1000元/笔 |
持有时间 | 赎回费率 |
T<1年 | 0.5% |
1年=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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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年 | 0 |
申购1 | 申购2 | 申购3 | |
申购金额(元,A) | 10,000 | 500,000 | 1,000,000 |
适用申购费率(B) | 1.50% | 1.00% | 0.80% |
净申购金额(C=A/(1+B)) | 9,852.22 | 495,049.50 | 992,063.49 |
申购费用(D=A-C) | 147.78 | 4,950.50 | 7,936.51 |
申购份额(E=C/1.2000) | 8,210.18 | 412,541.25 | 826,719.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