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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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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5-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15-012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5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九名董事全部参加书面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的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决议有效期由18个月调整为12个月,除上述调整外,《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其它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邵明安、高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的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由18个月调整为12个月,除上述调整外,《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其它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主要议案如下: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会议安排详见《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临2015-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主要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9)关于201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会议安排详见《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临2015-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安信信托 公告编号:2015-013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2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77号(东安路口)青松城大酒店四楼 劲松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2日

    至201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5年5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816安信信托2015/5/19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2.登记地点:上海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

    3.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联系地点:上海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邮政编码:200050

    传 真:021-52383305 联系人:欧阳雪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安信信托 公告编号:2015-014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7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77号(东安路口)青松城大酒店四楼 香山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7日

    至2015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9关于201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5年5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816安信信托2015/5/22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2.登记地点:上海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

    3.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联系地点:上海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邮政编码:200050

    传 真:021-52383305 联系人:欧阳雪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9关于201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15-015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年 10月9日召开了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的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经2015年5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决议有效期由18个月调整为12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原议案:

    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

    现调整为:

    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除上述调整外,《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其它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大会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予以回避。

    二、同意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由18个月调整为12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原议案:

    11. 本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

    现调整为:

    11. 本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除上述调整外,《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其它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15-016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相关防范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信托”、“公司”)已于 2014 年 2月 11 日、2014 年10月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5,000万股,发行底价为13.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的资本金。

    根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2013年末总股本454,109,7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鉴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调整为13.0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调整为253,846,153股。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公司相关防范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假设条件说明

    1.下述预测中所引用的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在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基础上,根据两种假设情形下不同的净利润增长率假设计算得出,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发行价格13.00元/股,募集资金33亿元,不考虑发行费用。

    3.假定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5年8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实际日期为准。

    4.在预测公司2015年末净资产和计算2015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仅考虑净利润、2014年度现金分红(假定现金分红分红时间均与2013年度保持一致)和募集资金总额对净资产的影响。

    5.在预测2015年末总股本和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2015年度内发生的除权除息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6.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等的影响。

    7.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数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条件,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指标如下:

    项目2014年度/2014年度12月31日2015年度/2015年12月31日
    发行前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45,410.9845,410.9870,795.60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330,000.00
    实施现金分红金额(万元)9,082.2031,787.69
    实施(或预计)现金分红月份2014年6月2015年6月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2015年8月
    情形1:2015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度持平
    期初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资产(万元)86,476.43180,463.73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万元)102,352.79102,352.79
    期末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资产(万元)180,463.73251,028.84581,028.84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万元)3.975.538.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252.251.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6.89%47.44%31.42%
    情形2:2015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20%
    期初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资产(万元)86,476.43200,934.29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万元)102,352.79122,823.35
    期末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资产(万元)180,463.73271,499.40601,499.40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万元)3.975.988.5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252.702.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6.89%49.84%34.46%

    根据上表,公司在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三)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和净资本将获得大幅提升,长期来看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张,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每股收益也将随之增加。

    由于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一定时间,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公司保障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回报能力的措施

    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 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近年来,公司业务实现快速发展。过去几年的经营积累和经验储备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实力将有较大提升,各项业务发展将得到有力推动,主营业务收入将进一步增长,从而持续推动公司盈利能力的提高,为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带来持续回报,以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三)严格执行分红制度,落实回报规划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述规划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分红制度,落实回报规划,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以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15-017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并反馈。根据反馈意见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规范经营管理,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公司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