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科技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专版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接受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核心关键技术开发合作协议的公告
  •  
    2015年5月8日   按日期查找
    B6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68版:信息披露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接受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核心关键技术开发合作协议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5-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5-028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5、7、9、10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的通知: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7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6日-2015年5月7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6日下午15:00至5月7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2层会议室。

      6、主持人:黄松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参加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7人,代表股份208,086,5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15,625,000股的40.3562%。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0人,代表股份207,811,9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15,625,000股的40.302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274,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15,625,000股的0.0533%;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1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6,633,1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15,625,000股的1.2864%。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黄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207,891,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5%;反对票9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票9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207,891,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5%;反对票9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票9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207,891,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5%;反对票9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票9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207,891,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5%;反对票9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票9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07,891,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5%;反对票18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4%;弃权票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6,438,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663%;反对票18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41%;弃权票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7%。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207,891,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5%;反对票9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票9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07,891,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5%;反对票9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票9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6,438,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663%;反对票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37%;弃权票9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07,891,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5%;反对票9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票9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07,891,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5%;反对票9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票9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6,438,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663%;反对票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37%;弃权票9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 年-2017 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07,891,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5%;反对票9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票9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6,438,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663%;反对票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37%;弃权票9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07,891,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5%;反对票9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票9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1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投资者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2015年4月17日刊载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宗爱华、王韶华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