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5-019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5月8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公司董事长林风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参阅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编号:2015-020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活塞”)于 2015 年 5 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 30,000 万元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69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116,279,069股股份,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99,999,993.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0,999,993.62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4月23日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4)第SD-3-002号《验资报告》对此进行了验证确认。上述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公司于2014年4月26日刊登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编号2014-006)。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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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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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
根据上述授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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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到期后仍可能存在暂时闲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继续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求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具体实施。
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
2、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投资产品必须符合:(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不会将该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保本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产品以低风险、高流动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为主。
(2)严格执行投资实施程序。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后实施,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及时跟踪产品投向、评估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加强资金内部审计和监管。公司内部审计部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审计。
(5)完善外部监督机制。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状况良好,为防止募集资金闲置,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开展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且收益相对稳定。另外,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内控体系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能够有效的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基于此,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适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具体实施中尚需取得发行方对产品的保本承诺。 因此,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渤海活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将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2、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5-021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 5月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参阅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