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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湖北金环    公告编号:2015--041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发出《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通知内容详见201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现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5年5月13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5月14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7日

      截至2015年5月7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公司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陈家湖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含财务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董事会2014年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监事会2014年年度工作报告》

      4、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支付2014年度职工薪酬(含高层人员薪酬)及2015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审议《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15、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6、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 选举非独立董事

      ①选举田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②选举班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③选举钱丽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④选举盛永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⑤选举曹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⑥选举章达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独立董事

      ①选举郭磊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②选举郑春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③选举熊新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①选举段亚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②选举孙俊霞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③选举徐群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七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也可登陆巨潮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议案7的审议,第二大股东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2、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议案16和议案17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议案1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中,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别表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议案17《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表决将产生3位股东代表监事。

      3、议案16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四)其他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入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一。

      四、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15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5、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6、登记方式:股东本人(代理人)亲自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安排: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陈家湖

      (2)邮政编码:441133

      (3)联系人:徐群喜

      (4)联系电话:0710-2108234

      (5)传真:0710-2108233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委托权限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或填入相应票数):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八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5

      2、投票简称:金环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金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如议案3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议案1至议案15表达相同意见。对总议案的投票对议案16和议案17无效。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计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

      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 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