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炯业 ○编辑 邱江
明天将是*ST博元股票在风险警示板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若公司被上交所暂停上市乃至最终终止上市,其将成为退市新政下A股首家因重大违法而被强制退市的公司。面对未来越来越渺茫的前景,公司刚上任的第一大股东庄春虹在最后关头也不惜违规而大幅抛售“自家股”。退市新政之下,*ST博元的案例对A股市场屡禁不绝的“炒差”之风极具警示威慑意义。
退市新政下首家“强退”
*ST博元今日披露,自公司股票在2015年3月31日开始实施风险警示起,已在风险警示板交易28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将在2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并暂停上市。换言之,5月14日将是公司股票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由此,*ST博元将暂时告别A股市场。
回溯资料,*ST博元之前因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证监会已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欺诈上市、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已被纳入“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据此,*ST博元进入退市程序,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按照相关规定,*ST博元自3月31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满30个交易日。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截止后,上交所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依法作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ST博元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如未能在证监会作出移送公安机关决定之日起的12个月内恢复上市,或者在此期间被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其股票将被上交所终止上市。由此,*ST博元将成为沪深两市首家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而被强制退市的公司。
新大股东“慌不择路”
面对未来渺茫的“复活”前景,新任的第一大股东庄春虹在最后关头不惜违规而大幅抛售刚到手的“自家股”。
昨日,*ST博元新任第一大股东庄春虹就其之前的减持事项做了专项说明。针对交易所提出的要求,庄春虹透露,其于2015年5月6日和5月8日分两次减持公司7.87%股权,合计1497.81万股,主要目的是“因*ST博元即将暂停上市,且面临着退市的风险,为了减少投资损失,本人选择在*ST博元暂停上市前减持股票”。
事实上,名不见经传的庄春虹是在4月24日刚刚通过司法划转的方式取得*ST博元1997.80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49%),从而成为公司新的第一大股东。彼时,*ST博元已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公司股票则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
随着庄春虹的入主,*ST博元在风险警示板的“谢幕演出”变得波澜起伏,甚至有投资者将其与*ST博元推进的重组方案勾连在一起。
不过,庄春虹显然无意久留,在不到两周后就开始大幅减持,甚至不惜血本,乃至违规。简单对比庄春虹的入股与抛售的成本,其买入价格为7.52元/股,而5月6日和5月8日抛售的交易均价分别约为5.96元/股和5.6元/股,远低于此前买入成本。另据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作为持有*ST博元5%以上股份的股东,庄春虹的两次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占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87%。期间,在减持*ST博元的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之后,报告、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后2日之前,其继续卖出*ST博元的股票,由此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庄春虹须在3日内编制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披露后2日内,其不得再行买卖公司股票。若以昨日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日期来看,庄春虹“逃离”*ST博元仅剩下唯一一个交易日。目前,在违规减持后,庄春虹尚持有上市公司5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2%,仍为第一大股东。按照庄春虹自己的表述,其在这仅有的一个交易日内,清空剩余的持股将是大概率事件。
屡屡上演“不死鸟”神话
A股市场历来有“炒差”之风,屡屡上演烂公司的“不死鸟”神话。因此,随着*ST博元将被强制退市,其在退市新政下对类似公司的警示威慑意义,无疑值得大书特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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