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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2015-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5-06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注销部分首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36号)核准,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400万股,发行价格为12.15元/股,共募集资金41,3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08.5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101.49万元。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6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审国际验[2011]01020019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和三亚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亚润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润泽”)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三亚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2011年7月22日与上述三家金融机构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三亚润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01)。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201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部分募集投资项目资金用途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计12,860.51万元募集资金(包括:儋州新型墙体材料厂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5,787.68万元、澄迈新型墙体材料厂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6,374.45万元、琼海新型墙体材料厂剩余募集资金298.69万元以及该项目利息费用399.69万元。)中的8,199.46万元变更用于商品混凝土示范生产基地及总部基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661.0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6)。该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完成后,三亚润泽在光大银行三亚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仅用于琼海新型墙体材料厂。

      截至本公告日,三亚润泽在光大银行三亚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78990188000161465)资金已全部支出完毕,该账户不再使用。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公司已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三亚润泽与光大银行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注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804 号)核准,公司于2013 年9月18日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5年期“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8亿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实施本次发行。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所规定的程序和规则,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8 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三亚分行”)开立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2013年9 月30日,公司与工商银行三亚分行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该账户进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签署2012年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9)。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在工商银行三亚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2201026229200100581)资金已按规定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目前,该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零。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公司已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工商银行三亚分行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本期债券的后续还本付息情况

      考虑到本期债券仍在存续期,尚需支付2015、2016、2017以及2018年的利息及最终本金,公司将使用其他结算账户进行上述年度的还本付息。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