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5-026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8日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7日-2015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江西路99号张家港市长江大酒店8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2日;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郁霞秋女士;
7、会议出席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9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1,266,45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04%。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9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1,266,45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04%。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0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述职;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1,266,453股,同意81,26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711,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1,266,453股,同意81,26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711,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1,266,453股,同意81,26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711,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1,266,453股,同意81,26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711,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1,266,453股,同意81,26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711,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1,266,453股,同意81,26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711,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201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81,266,453股,同意81,26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711,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浦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时,关联股东邱其琴先生、卢斌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76,625,829股,同意76,625,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711,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