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5- 047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6日起连续停牌;于2015年5月13日发布了《三星电气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45),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3日起继续停牌。 目前,我司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如下原因,我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
我司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新建医院、电力产品投资等项目。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以及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募投项目中拟新建医院的投资项目、医院扩建等项目以及建设基层连锁医疗机构项目需经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三条“各省级人民政府应因地制宜,抓紧制定既符合改革精神又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备案制办法,包括备案的方式、内容、时限和材料等。各级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向提交备案的企业答复予以备案或不予备案”的规定,以及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公安消防部门对予以备案的项目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要求,我司本次拟投资的“智能环保配电设备扩能及智能化升级项目”需事先向市发改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备案申请,并对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耗、环保是否合规进行审核后方可项目立项。
上述情况有可能对公司最终发行方案的确定及信息披露产生较大影响,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中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为保证信息公平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0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将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尽快确定方案,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本次停牌公告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