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84版)
10、“十六部、基金的投资”
(1)“(八)禁止行为”
原文:“2.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8.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修改为:“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11、“二十、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1)“(二)收益分配原则”
原文:“5.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修改为:“5.本基金场内及场外份额的收益分配均采取现金方式。”
(2)新增“(六)场外份额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场外份额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汇划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2、“二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1)原文:“(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按有关规定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编制并公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并在指定媒介公告。”
修改为:“(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按有关规定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编制并公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并在指定媒介公告。”
(2)原文:“(五)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申购赎回清单”改为“(五)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申购赎回清单及申购、赎回价格公告”并新增如下表述:“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场外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额销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3)“(七)临时报告与公告”
原文:“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修改为:“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3、“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原文:“(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本基金合同的变更应经当事人同意,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之日起生效。”
修改为:“(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本基金合同的变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当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2)“(一)基金合同的变更”新增如下表述:“(4)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增设新的份额类别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在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调整场外申购赎回方式、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或暂停、停止场外申购赎回业务;”
(3)原文:“(一)基金合同的终止
本基金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本基金合同终止:”
修改为:“(一)基金合同的终止
本基金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终止:”
14、根据2013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最新配套规定对基金合同的相应内容进行了如下修改:
(1)“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改为“中国证监会备案”;相应表述中的“核准”改为“备案”;
(2)“代销机构”改为“销售机构”;
(3)“指定媒体”改为“指定媒介”。
15、“《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改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三、 《托管协议》条款的修改
《托管协议》的修改主要涉及“托管协议当事人”、“交易安排”和“基金收益分配”等内容,具体修改如下:
1、“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
(1)“(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注册地址变更为“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 号4004-8 室”, 办公地址变更为“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叶俊英”,删除联系人:陈晓梅,新增传真号码:“传真: 020-38799488”。
(2)“(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田国立”, 注册资本变更为“ 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2、“六、交易安排”
(1)“(二)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割”之“3、证券交易资金的清算中(1)因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场外交易的清算交割,全部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办理。”新增如下表述:“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对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行T+0非担保交收的业务,资产管理人应在交易日14:00将划款指令发送至托管人。
因资产管理人指令传输不及时,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划入中登公司所造成的损失由资产管理人承担,包括赔偿在深圳市场引起其他托管客户交易失败、赔偿因占用中登深圳公司最低备付金带来的利息损失。”
(2)新增如下表述:“(四)申购、赎回的证券交收、资金清算和数据传递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结算机构负责。
场内份额申购和赎回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T 日的申购赎回发生的证券交收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在T 日收市后完成,基金托管人应在T+1日开盘前核对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证券余额;申购赎回发生的现金替代款和现金差额分别于T+1 日和T+2 日交收,基金托管人根据登记公司的结算通知办理资金的划拨;现金替代款的退款和补款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办理。
场外份额申购和赎回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1、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本基金(或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结算机构每个工作日15:00前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前一开放日申购、赎回上述有关数据,且不晚于基金托管人执行申购、赎回指令前,并保证相关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2、场外申赎结算
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收日14:00之前将基金应收款从清算专用账户划往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收日9:00前将基金应付款划款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在交收日11:00前划付基金应付款。对于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划付,由基金托管人原因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当存在基金应付款时,如基金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按时拨付,否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基金资金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
在发生场外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八、基金收益分配” 之“(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原文:“3、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修改为:“3、基金场内及场外份额的收益分配均采用现金方式。”
4、根据2013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最新配套规定对基金合同的相应内容进行了如下修改:
“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改为“中国证监会备案”;相应表述中的“核准”改为“备案”。
5、“《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改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四、 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场外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0日
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年5月25日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2)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0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场外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及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5年5月20日起增加上述销售机构为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123)的场外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9日为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购期。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2.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联系电话:021-68778790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传真:021-68777992
网址:www.cnhbstock.com
3.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传真:010-63080978
网址:www.cindasc.com
4.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 范春艳
联系电话:0371-69099882
联系传真:0371-65585899
客户服务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网址:www.ccnew.com
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6. 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2405
法定代表人:华建强
联系人:马文静
电话:0755-88607645
传真:0755-886031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955-811
公司网站:www.yitfund.com
7.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8.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0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场外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及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5年5月20日起增加上述销售机构为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122)的场外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9日为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购期。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2.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联系电话:021-68778790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传真:021-68777992
网址:www.cnhbstock.com
3.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传真:010-63080978
网址:www.cindasc.com
4.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 范春艳
联系电话:0371-69099882
联系传真:0371-65585899
客户服务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网址:www.ccnew.com
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6. 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2405
法定代表人:华建强
联系人:马文静
电话:0755-88607645
传真:0755-886031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955-811
公司网站:www.yitfund.com
7.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8.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0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场外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及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5年5月20日起增加上述销售机构为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121)的场外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9日为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购期。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联系电话:021-68778790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传真:021-68777992
网址:www.cnhbstock.com
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传真:010-63080978
网址:www.cindasc.com
3.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 范春艳
联系电话:0371-69099882
联系传真:0371-65585899
客户服务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网址:www.ccnew.com
4.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5. 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2405
法定代表人:华建强
联系人:马文静
电话:0755-88607645
传真:0755-886031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95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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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传真:0755-82026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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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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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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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0日
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5月25日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由于外汇额度限制,本基金已自2015年5月7日起暂停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的申购业务,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恢复申购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2)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