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5年5月20日起参加海通证券相关费率的优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根据海通证券指定方式办理相关基金的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并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富混合,基金代码:001221);
三、优惠活动方案
1、业务开通时间
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时间均为自2015年5月20日起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2、基金申购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海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申购的,若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4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3、基金定投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海通证券柜台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若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8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海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若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4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站:www.htsec.com.cn;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vip-funds.com 或www.gtja-allianz.com。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海通证券所有;凡涉及本基金在海通证券办理申购或定投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海通证券的具体规定;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业务如适用于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届时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仅就本公司旗下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海通证券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不包括:
(1)场内基金的申购费率;
(2)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
延华智能(002178)估值调整的公告
鉴于延华智能(002178)股票因重大事件临时停牌,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与各托管行协调一致,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自2015年5月18日起对公司旗下产品持有的延华智能(002178)股票按指数收益法进行调整。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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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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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任职日期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2) “证券从业”等含义参照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相关规定。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0日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于2015年5月20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简称:国安双力,基金代码:162510。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5月1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301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2.301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0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国联安鑫
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5年5月20日起参加国泰君安相关费率的优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根据国泰君安指定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并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富混合,基金代码:001221);
三、优惠活动方案
投资者通过国泰君安自助式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电话委托、手机证券、自助热自助系统)办理本基金申购的,若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4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相关业务的原交易费率以本基金法律文件及更新公告为准。本公司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站:www.gtja.com;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vip-funds.com 或www.gtja-allianz.com。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国泰君安所有;凡涉及本基金在国泰君安办理相关业务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国泰君安的具体规定;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业务如适用于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届时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仅就本公司旗下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国泰君安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不包括:
(1)场内基金的申购费率;
(2)基金转换业务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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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任职日期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2) “证券从业”等含义参照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相关规定。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