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二○一五年度第九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5-028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二○一五年度第九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九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八人,参加表决董事七人。李科浚独立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李科浚先生为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提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鉴于公司董事会一直未物色到合适的接替候选人,且近期李科浚先生的任职资格得到了主管部门批准并符合了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因此,同意继续提名补选李科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李科浚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李科浚先生简历
李科浚先生:64岁,中国政府特贴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1975年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航海系;1976年至1978年留学于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研修法律;1991-1992年于中央党校培训;1993-1995年于中央党校世界经济研究所研读世界经济,获研究生学历;1998年下半年参加哈佛大学商学院第155期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1968年参加工作。1975年任大连海事大学航海系教师;1978年后在交通部工作,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主任验船师、副处长、处长、副局长;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常务董事、副总裁;1999-2011年任中国船级社理事长、社长(总裁)。2006-2007年出任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理事会主席。2010-2011年任亚洲船级社协会(ACS)第一任主席。2011年底退休。
李科浚先生截止本决议之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5-029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临时
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披露了公告《关于召开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CIMC]2015-022),公司定于2015年6月8日召开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5月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大股东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国际”)提交的《关于向中集集团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拟提请本公司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提名补选李科浚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临时提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条独立董事可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
二、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5年5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15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提名补选李科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决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李科浚先生为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提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鉴于公司董事会一直未物色到合适的接替候选人,且近期李科浚先生的任职资格得到了主管部门批准并符合了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因此,同意继续提名补选李科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及本公司章程第84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日期,招商局国际持有公司股份679,927,917股,占公司总股本25.44%。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
董事会对上述临时提案进行了审查,认为招商局国际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1日发布的《关于召开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经修订的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CIMC]2015-030)。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5-0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的
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披露了公告《关于召开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CIMC]2015-022)。
2015年5月19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大股东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国际”)提交的《关于向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拟提请本公司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提名补选李科浚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临时提案。招商局国际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679,927,917股,占公司总股本25.44%。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披露的公告《关于增加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5-029)。
招商局国际提出的增加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本公司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以上情况,现对本公司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6月8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6月7日-2015年6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7日15:00 至2015年6月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2015年6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H股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公司将于2015年5月8日(星期五)至2015年6月8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龟山路八号明华国际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二○一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关于二○一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二○一四年年度报告》;
4、审议《关于二○一四年度利润分配、分红派息的预案》;
5、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关于对下属子公司二○一五年度银行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对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经销商及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为集团成员单位办理对外担保业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集瑞联合重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经销商及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一般性授权向COSCO Container Industries Limited非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一般性授权向Broad Ride Limited非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一般性授权向Promotor Holdings Limited非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代表股东的监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股票发行一般授权事宜的议案》;
16、审议《关于提名补选李科浚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7、其他事项:听取《二○一四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注:
(1)上述第11项议案,股东COSCO Container Industries Limited和Long Honour Investments Limited作为关联人回避表决;
(2)上述第12项议案,股东Broad Ride Limited作为关联人回避表决;
(3)上述第13项议案,在Promotor Holdings Limited拥有权益,同时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包括麦伯良董事),其作为关联人回避表决;
(4)上述第15项议案,将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数批准通过;
(5)上述第16项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授权人股票帐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4)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或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书面通讯方式及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7日。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2 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39;投票简称:中集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所有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情况如下表: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7日15:00至2015年6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于玉群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耿潍蓉
联系电话:0755-26691130
传真:0755-26826579
邮政编码:518067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期会期半天。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指示:
■
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是 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