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5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2015年5月19日下午在公司A幢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5月19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A幢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小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6,284,3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705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3,004,3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79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280,0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909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6,265,31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9,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6,265,31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9,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6,265,31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9,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6,265,31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19,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911,092股;反对19,00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6,265,31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9,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
6、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265,31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9,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265,31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9,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
8、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265,31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9,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265,31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9,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方徐小敏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正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该项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4,029,91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9,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911,092股;反对0股;弃权19,000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265,31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9,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911,092股;反对0股;弃权19,00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苏丽丽、张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