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054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由于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12.36元/股调整为9.50元/股。
2、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242,718,666股(含242,718,666股)调整为不超过315,789,753股(含315,789,753股)。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5年3月5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2月17日),发行价格为12.3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242,718,666股(含242,718,666股),募集资金为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2712万元。发行对象各自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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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923,840,1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7,715.205万股,转增后股本为120,099.2217万股。公司于2015年5月9日披露《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15日。
鉴于公司已于2015年5月15日实施了上述除权除息事项,公司董事会现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12.36元/股调整为9.50元/股。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转增股本数)=(12.36元/股-0.01元/股)/(1+0.3)=9.50 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发行价格调整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242,718,666股(含242,718,666股);发行价格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315,789,753股(含315,789,753股)。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各认购对象的认购数量=认购金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后发行数量有不足1股部分的,发行股份时舍去不足1股部分后取整。)
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调整后各认购对象的认购数量之和。发行价格调整后,发行对象各自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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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调整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