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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藻糖产品完成中试的公告
    2015-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15-043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藻糖产品完成中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始,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了海藻糖研发项目组。项目组经过近2年的研究、测试,目前海藻糖实现技术突破,生产工艺基本成熟,可以投入生产。海藻糖中试产品相关指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产品各项指标均与目前全球主要生产商日本长濑(日本林原生化)齐平,且海藻糖含量都在99%以上。

      现中试车间正式推出海藻糖产品,中试产能为1500吨/年,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审批程序,逐步实施扩产计划,以填补全球海藻糖市场空缺,打响民族品牌。

      一、产品概述

      海藻糖是一种安全、可靠的天然糖类,自身性质非常稳定,并对多种生物活性物质具有神奇的保护作用。海藻糖可以在高温、高寒、高渗透压及干燥失水等恶劣环境条件下在细胞表面能形成独特的保护膜,有效地保护蛋白质分子不变性失活,从而维持生命体的生命过程和生物特征,在科学界素有“生命之糖”的美誉。

      由于海藻糖独特的生物学功能和奇特功效,其在食品行业、医药行业及化妆品行业市场前景广阔。海藻糖对食品的全面保护性能,使添加的食品很容易获得“保持刚做好的状态,维持食品新鲜度”的效果;在医学上,应用海藻糖替代血浆蛋白作为血液制品、疫苗、淋巴细胞、细胞组织等生物活性物质的稳定剂,不仅可以常温条件下干燥存放,更重要的是可以防止因血源污染而引起乙肝、艾滋病等致命疾病的传播。在化妆品行业中,海藻糖有较好的配伍性、相容性、稳定性,几乎可以添加到任何化妆品中,如膏霜、乳液、面膜、精华素、粉底霜、洗发水、护发素、摩丝、洗面奶等,还可作为唇膏、口腔清洁剂、口腔芳香剂等的甜味剂、呈味改良剂、品质改良剂。另外,无水海藻糖可以应用于化妆品中作为磷脂以及酶的脱水剂,添加量根据其用途可在1%~10%范围内选择。海藻糖配合透明质酸用于抗皱去皱类、防晒类化妆品、面膜、眼贴膜效果极佳。

      二、对上市公司影响

      海藻糖实现工业化生产后,应用领域越来越广,使用量逐年加大,2010年至2014年,全球海藻糖使用量每年增加2-4万吨。目前全球仅有日本长濑(日本林原生化)和美国凯尔高两家公司正常生产,产能最大10万吨左右,远不能满足市场的巨大需求。鉴于目前公司海藻糖实现技术突破,生产工艺基本成熟,可以投入生产,先在中试车间进行生产,中试一期产能初定为1500吨/年,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扩产。

      未来,公司将把握生物发酵行业发展机遇,巩固现有技术优势,以现有业务为平台,提高微生物菌种开发、培育和发酵装备全自动化进程,继续延伸产业链,

      在传统氨基酸添加剂领域之外,积极向食品、医药领域发展,改进企业盈利模式,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全面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

      三、存在的风险提示

      尽管目前海藻糖技术实现突破,但中试产品的最终产品质量是否能满足客户需要,新增产品市场开拓计划是否有效、新增产能能否被市场充分消化,存在不确定性。

      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15-044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黄原胶产品反倾销最终裁决结果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6月2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来自我国和奥地利的黄原胶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2013年6月20日作出裁定,认定从中国进口的黄原胶实质威胁或损害了美国相关产业,美国将对此产品征收反倾销关税。根据美国商务部2013年5月份裁定的幅度,美国将对中国产黄原胶征收15.09%至154.07%的反倾销税。

      2013年下半年,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黄原胶产品投产后,为开拓欧美市场,公司积极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相关部门和人员全程参与,针对上述裁定向美国商务部提出了复审申请。

      经过不懈努力,2015年5月18日,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最终裁定,认为: 梅花集团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廊坊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全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梅花集团)没有销售过低于正常价格的产品, 黄原胶产品不存在倾销,因此针对梅花集团出口到美国的黄原胶产品征收0%的反倾销税。

      注:黄原胶是具有增稠、乳化等功能的生物胶,主要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冰激凌、乳制品、果冻等产品。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