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
“金龙机电”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
“金龙机电”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金龙机电(股票代码:300032)于2015年05月18日起停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关于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5月20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该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正常交易。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如发生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调整估值方法并公告,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1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通旗下部分基金
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15年5月21日起开始在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范围为:
1、中欧明睿新起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000)与中欧瑾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001146,C类份额:001147)之间的转换。
2、以下四只基金间的转换
基金名称 | 基金代码 |
中欧瑾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A类份额:001146 C类份额:001147 |
中欧瑾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A类份额:001110 C类份额:001111 |
中欧瑾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A类份额:001173 C类份额:001174 |
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A类份额:001164 C类份额:001165 |
注: (1)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
(2)同一基金的A类份额与C类份额之间不可转换。
二、 业务办理机构
自2015年5月21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基金转换业务(以上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办法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三、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四、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基金管理人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种服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申请当日拟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处于正常交易状态,转出份额必须为可用份额,否则申请无效。目前场内不支持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实行“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00份,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持有的该基金余额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采用前端收费方式的基金(含子基金)只能转换为具有前端收费方式的基金(含子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方式的基金(含子基金)只能转换为具有后端收费方式的基金(含子基金)。基金转换确认成功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5)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
(6)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本公司可相互转换基金、转换方式、费率标准及具体计算公式等以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为准,或由本公司另行确定后予以公告。
(7)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有公告的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当发生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披露及报备义务。
(9)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处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必须提供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个人投资者
1.填妥的转换申请表;
2.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机构投资者
1. 填妥的转换申请表;
2.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如投资者以电子交易方式提交基金转换申请,则不受上款约定,具体办理方式参见各销售机构电子交易规则。
五、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
1)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2)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 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中欧瑾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1年后(未满2 年)决定转换为中欧明睿新起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19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25%,申购补差费率为0.5%,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50=10,50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10,000×1.050×0.25%=26.25元
补差费(外扣)=(10,500-26.25)×0.5%/(1+0.5%)=52.11元
转换费用=26.25+52.11=78.36元
转入金额=10,500-78.36=10,421.64元
转入份额=10,421.64/1.195=8721.04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中欧瑾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1年后(未满2 年)决定转换为中欧明睿新起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19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8721.04份。
六、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七、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当发生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时,本公司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披露及报备义务。
八、其他
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转换业务转入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cfunds.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进行查询。
2、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参阅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1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
“航天机电”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航天机电(股票代码:600151)于2015年5月8日起停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关于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5月20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该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活跃交易。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如发生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调整估值方法并公告,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