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15-029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 2015年5月18日、5 月19日、5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
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15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正在进行中,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够顺利实施,则发行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的门头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除前述事项(即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除前述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资产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同时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至少在3个月内不筹划除前期已披露事项以外的同一事项。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时无法预计下一报告期的业绩情况。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