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5-08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5月20日上午10:00在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3层306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5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参与通讯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与通讯表决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 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一”)向平安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亿元,授信期限一年,用于黄金租赁及补充流动资金等业务,公司为上海金一提供1亿元额度保证担保。
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王珠宝”)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西支行(以下简称为“招商银行绍兴城西支行”)申请总额为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补充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承兑、网上承兑、商票贴现、国内信用证、黄金租赁以及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等业务,公司为越王珠宝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5-08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授信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一”)于2014年4月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了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该授信已于2015年4月到期,根据上海金一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向平安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亿元,授信期一年,用于黄金租赁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业务,公司为上海金一提供1亿元额度保证担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王珠宝”)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西支行(以下简称为“招商银行绍兴城西支行”)申请总额为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补充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承兑、网上承兑、商票贴现、国内信用证、黄金租赁以及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等业务,公司为越王珠宝提供保证担保。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已提交公司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上海金一、越王珠宝此次向上述银行申请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尚在公司2015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授信、担保额度不等于子公司实际融资、担保金额,实际融资、担保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银行与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代表公司与平安银行上海分行、招商银行绍兴城西支行签署融资担保事项的有关法律文件。
二、 担保情况概述
(一)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1082号4幢
注册资本(万元):2,000
主营业务: 金银及饰品、铂金及饰品、钻石及饰品、珠宝玉器,工艺品的销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公司持有上海金一70.2%的股权。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海金一资产总额为 32,224.20万元,净资产为4,530.66万元,营业收入为 99,488.91 万元,净利润为1,947.01 万元(经审计)。
2、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绍兴市解放北路378号一至二楼
注册资本(万元):10,259.6391
主营业务: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金银珠宝、工艺品、珠宝玉器(除文物)、模具、机械零配件;批发、零售:钟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越王珠宝100%股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越王珠宝(合并)资产总额为85,055.72万元,净资产为51,980.88万元,营业收入为86,047.69万元,净利润为4,561.10万元(经审计)。
(二) 担保具体事项
1、 保证担保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债权人:平安银行上海分行、招商银行绍兴城西支行
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3亿元
2、 本次授信不需提供抵押担保
三、 董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上海金一、越王珠宝此次申请的授信有利于子公司进一步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上海金一、越王珠宝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5月1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6.71亿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经审计)的187.67%,其中母子公司之间(含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金额为16.53亿元,子公司深圳金一为公司经销商客户提供担保金额为0.175亿元。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经审计)的33.70%。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5-08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 93 号),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复核,现对相关问题的回复披露如下:
1、公司黄金租赁业务因金价波动产生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3832.89万元和-6015.91万元,请结合黄金租赁数和金价走势,对比同行业公司情况,补充说明以下问题:(1)简要说明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计算过程;(2)公司黄金租赁量和生产使用量是否匹配;(3)平均租赁期限和同行业公司相比是否存在差异;(4)公司2014年开始对黄金租赁业务进行套期保值,金价波动产生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依然高企的原因。
回复:
(1)简要说明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计算过程;
公司在租入黄金时,按照租赁时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价格和黄金租赁量确认交易性金融负债金额和所获得黄金原材料成本,期末对尚未归还的黄金租赁量依据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价格的收盘价以及黄金远期交易(针对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价格调整交易性金融负债,同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负债规模随黄金租赁数量及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公司在黄金租赁偿还时黄金价值与相应的交易性金融负债账面成本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报告期末,公司将未偿还部分的黄金租赁量对应的市场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14年度因黄金租赁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15.91万元,2014年度投资收益总额3,832.89万元,其中黄金租赁产生投资收益4,144.44万元,套期保值产生的投资收益-510.84万元,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199.28万元。
2014年黄金租赁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期末未归还项目 | 克重(克) | 租入日期 | 租入价格 (元/克) | 2014年12月31日收盘价/远期交易价格(元/克) | 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万元) |
新租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100公斤 | 100,000 | 2014年2月21日 | 257.49 | 240.59 | 144.44 |
新租入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转租200公斤 | 200,000 | 2014年3月20日 | 268.20 | 240.59 | 471.97 |
新租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36公斤 | 36,000 | 2014年6月12日 | 251.60 | 240.59 | 33.88 |
新租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110千克黄金 | 110,000 | 2014年7月3日 | 264.80 | 260.17 | 43.53 |
新租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100千克黄金 | 100,000 | 2014年7月16日 | 259.10 | 243.99 | 129.15 |
新租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100千克黄金 | 100,000 | 2014年7月16日 | 259.10 | 243.92 | 129.74 |
新租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100千克黄金 | 100,000 | 2014年7月21日 | 261.00 | 243.76 | 147.35 |
新租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100千克黄金 | 100,000 | 2014年7月30日 | 258.80 | 240.59 | 155.64 |
新租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100千克黄金 | 100,000 | 2014年8月6日 | 256.80 | 240.59 | 138.55 |
新租入平安北京德胜门支行108千克黄金 | 108,000 | 2014年9月9日 | 250.25 | 240.59 | 89.17 |
新租入民生银行江阴支行166千克黄金 | 166,000 | 2014年9月24日 | 240.90 | 242.49 | -22.56 |
新租入浦发银行闵行支行180千克黄金 | 180,000 | 2014年11月13日 | 227.80 | 240.59 | -196.77 |
新租入浦发银行闵行支行55千克黄金 | 55,000 | 2014年12月4日 | 240.00 | 240.59 | -2.77 |
新租入浦发银行闵行支行10千克黄金 | 10,000 | 2014年12月24日 | 237.00 | 240.59 | -3.07 |
新租入平安银行上海分行192千克黄金 | 192,000 | 2014年4月30日 | 260.09 | 240.59 | 320.00 |
新租入光大银行虹口支行114千克黄金 | 114,000 | 2014年7月8日 | 261.70 | 240.59 | 205.69 |
新租入招商银行吴中支行115千克黄金 | 115,000 | 2014年12月26日 | 236.69 | 240.59 | -38.33 |
新租入平安银行74千克黄金 | 74,000 | 2014年1月24日 | 243.27 | 240.59 | 16.95 |
新租入建设银行110千克黄金 | 110,000 | 2014年1月7日 | 245.39 | 240.59 | 45.13 |
新租入招商银行37千克黄金 | 37,000 | 2014年9月29日 | 242.76 | 240.59 | 6.86 |
新租上海浦发银行63千克黄金 | 63,000 | 2014年11月6日 | 225.85 | 240.59 | -79.37 |
新租入招商银行40千克黄金 | 40,000 | 2014年12月3日 | 238.86 | 240.59 | -5.91 |
新租入招商银行78千克黄金 | 78,000 | 2014年12月19日 | 240.35 | 240.59 | -1.60 |
新租入建设银行44公斤黄金 | 44,000 | 2014年1月8日 | 245.39 | 240.59 | 18.05 |
新租入建设银行300公斤黄金 | 300,000 | 2014年9月19日 | 242.33 | 245.65 | -171.62 |
新租入兴业银行108公斤黄金 | 108,000 | 2014年4月14日 | 263.00 | 240.59 | 206.86 |
新租入北京金一170公斤黄金 | 170,000 | 2014年5月23日 | 260.10 | 240.59 | 283.48 |
新租入民生银行152公斤黄金 | 152,000 | 2014年9月22日 | 242.01 | 243.26 | -16.24 | |
新租入浦发银行300公斤黄金 | 300,000 | 2014年11月26日 | 237.18 | 240.59 | -87.44 | |
新租入建设银行71公斤黄金 | 71,000 | 2014年12月12日 | 243.20 | 240.59 | 15.84 | |
小计 | 3,433,000 | 1,976.59 | ||||
上期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偿还转投资收益金额(工商银行50千克黄金租赁) | -414.75 | |||||
上期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偿还转投资收益金额(中国银行100千克黄金租赁) | -846.40 | |||||
上期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偿还转投资收益金额(工商银行150千克黄金租赁) | -1,241.85 | |||||
上期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偿还转投资收益金额(工商银行150千克黄金租赁) | -1,256.55 | |||||
上期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偿还转投资收益金额(中国银行100千克黄金租赁) | -180.40 | |||||
上期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偿还转投资收益金额(中国银行100千克黄金租赁) | -167.40 | |||||
上期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偿还转投资收益金额(中国银行100千克黄金租赁) | -215.40 | |||||
上期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偿还转投资收益金额(中国银行100千克黄金租赁) | -257.40 | |||||
上期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偿还转投资收益金额(中国银行50千克黄金租赁) | -185.20 | |||||
上期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偿还转投资收益金额(中信银行20千克黄金租赁) | -52.64 | |||||
上期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偿还转投资收益金额(工商银行100千克黄金租赁) | -70.50 | |||||
上期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偿还转投资收益金额( 招商银行张杨支行107千克黄金租赁) | -134.89 | |||||
上期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偿还转投资收益金额( 浦发银行闵行支行65千克黄金租赁) | -51.89 | |||||
上期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偿还转投资收益金额( 浦发银行闵行支行180千克黄金租赁) | -255.38 | |||||
上期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偿还转投资收益金额( 浦发银行闵行支行55千克黄金租赁) | -37.56 | |||||
上期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偿还转投资收益金额( 浦发银行闵行支行20千克黄金租赁) | -4.99 | |||||
上期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偿还转投资收益金额(招商银行160千克黄金租赁) | -270.40 | |||||
上期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偿还转投资收益金额(工商银行110千克黄金租赁) | -281.10 | |||||
上期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偿还转投资收益金额(招商银行100千克黄金租赁) | -567.40 | |||||
上期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偿还转投资收益金额(招商银行75千克黄金租赁) | -332.93 | |||||
上期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偿还转投资收益金额(招商银行100千克黄金租赁) | -169.00 | |||||
上期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偿还转投资收益金额(北京金一100千克黄金租赁) | -357.70 | |||||
上期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偿还转投资收益金额(浦发银行386千克黄金租赁) | -640.76 | |||||
2014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合计 | -6,015.91 |
2014年黄金租赁产生的投资收益:
项目 | 租赁期 | 租入价格(元/克) | 偿还时价格(元/克) | 确认投资收益金额(万元) |
归还租赁的中国银行100千克黄金 | 2013年03月05日-2014年03月05日 | 321.1 | 263.57 | 491.71 |
归还租赁的中国工商银行500千克黄金 | 201年03月15日-2014年03月06日 | 319.41 | 263.71 | 238.03 |
归还租赁的中国工商银行150千克黄金 | 2013年03月28日-2014年03月27日 | 319.25 | 271.7325 | 609.20 |
归还租赁的中国工商银行150千克黄金 | 2013年04月01日-2014年03月27日 | 320.23 | 271.7325 | 621.76 |
归还租赁的中国银行25千克黄金 | 2014年03月27日-2014年06月25日 | 260 | 261.2961 | -2.77 |
归还租赁的中国银行270千克黄金 | 2014年03月13日-2014年06月30日 | 269.5 | 262.43 | 163.15 |
归还租赁的中国银行100千克黄金 | 2013年07月04日-2014年07月04日 | 254.5 | 267.99 | -115.30 |
归还租赁的中国银行100千克黄金 | 2013年07月10日-2014年07月10日 | 253.2 | 266.69 | -115.30 |
归还租赁的中国银行100千克黄金 | 2013年07月19日-2014年07月18日 | 258 | 267.17 | -78.38 |
归还租赁的中国银行100千克黄金 | 2013年08月06日-2014年08月06日 | 262.2 | 261.81 | 3.33 |
归还租赁的中国银行50千克黄金 | 2013年08月21日-2014年08月21日 | 273.5 | 264.2 | 39.74 |
归还租赁的中信银行20千克黄金 | 2013年09月17日-2014年09月15日 | 262.78 | 259.61 | 5.42 |
归还租赁的中国工商银行100千克黄金 | 2013年12月06日-2014年11月14日 | 243.51 | 228.93 | 124.62 |
归还租赁的中国工商银行100千克黄金 | 2013年12月27日-2014年12月18日 | 245.39 | 240.28 | 43.65 |
归还租赁的招商银行107千克黄金 | 2013年11月21日-2014年2月21日 | 251.21 | 257.89 | -61.09 |
归还租赁的浦发银行65千克黄金 | 2013年12月11日-2014年6月9日 | 245.8 | 259.88 | -78.20 |
归还租赁的招商银行105千克黄金 | 2014年2月21日-2014年5月21日 | 257.49 | 259.88 | -21.42 |
归还租赁的浦发银行63千克黄金 | 2014年5月23日-2014年11月19日 | 260.1 | 229.19 | 166.44 |
归还租赁的浦发银行180千克黄金 | 2014年5月20日-2014年11月16日 | 253.06 | 229.19 | 367.24 |
归还租赁的浦发银行55千克黄金 | 2013年12月18日-2014年12月2日 | 244.45 | 229.27 | 71.36 |
归还租赁的招商银行108千克黄金 | 2014年6月11日-2014年12月12日 | 251.6 | 245.93 | 52.33 |
归还租赁的浦发银行20千克黄金 | 2013年12月27日-2014年12月22日 | 239.38 | 240.25 | -1.49 |
归还租赁的招商银行160千克黄金 | 2013年10月16日-2014年4月15日 | 253.36 | 259.06 | -77.95 |
归还租赁的中国工商银行100千克黄金 | 2013年9月27日-2014年8月26日 | 264.57 | 253.94 | 90.85 |
归还租赁的招商78千克黄金 | 2014年6月18日-2014年12月18日 | 253.75 | 239.08 | 97.80 |
归还招商100公斤金料 | 2013年4月26日-2014年4月17日 | 289 | 337.95 | 262.38 |
归还招商75公斤金料 | 2013年4月18日-2014年4月18日 | 303 | 341.48 | 116.65 |
归还招商100公斤金料 | 2013年10月16日-2014年4月9日 | 313.7 | 337.84 | -85.21 |
归还北京100公斤金料 | 2013年8月22日-2014年8月22日 | 313.7 | 320.8 | 80.45 |
归还浦发386公斤金料 | 2013年11月21日-2014年11月21日 | 300 | 316.16 | 472.10 |
归还建行300公斤金料 | 2014年3月25日-2014年9月19日 | 300 | 340.54 | 663.33 |
合计 | 4,144.44 |
(2)公司黄金租赁量和生产使用量是否匹配
公司进行黄金租赁业务主要是通过租赁方式获取黄金原料,进行生产销售,公司2014年度预算销售额60亿元,预计销售金产品23.99吨,如库存量不增加,公司完成年度预算预计采购金原料23.99吨,公司根据该预算结合融资情况,在2014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年度的融资计划,确定黄金租赁业务本年度租赁量不超过5000公斤,实际2014年度公司新增租入黄金4182公斤,归还3217公斤,期末租入未归还3433公斤,公司2014年度销售额基本与预算持平。由此可以看出,公司在分析黄金需求市场的前提下,制定年度预算,依照该预算预计公司所需资金,并通过黄金租赁方式满足公司生产需求和资金需求,黄金租赁量与生产使用量基本匹配,通过资金回笼和转为再生产,为公司迅速占领市场、开拓营销渠道起到了积极作用。
(3)平均租赁期限和同行业公司相比是否存在差异
公司根据实际业务的需要,通过商业银行的黄金租赁业务取得一定数量的黄金原材料。其具体操作为商业银行给予公司一定额度的授信,在授信额度内,公司向商业银行租赁一定数量的黄金,到期归还相同数量的黄金并以人民币交付黄金租赁利息,租赁期限不超过一年,货权借取和归还的转移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系统划转,公司拥有黄金在租赁期间的处置权,目前商业银行对外黄金租赁业务通用上述政策,具有市场普遍性。
(4)公司2014年开始对黄金租赁业务进行套期保值,金价波动产生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依然高企的原因。
公司2014年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为4,144.44万元,主要分两部分构成,上年度租赁本年度归还产生的损益2,658.34万元,本年度租入本年度归还产生损益1,486.10万元,由此可见上期租入在本年度归还产生的投资收益比重较大,本年度租入同时本年度进行了归还(租期未满一年部分)由于金价波动不大,产生损益较小。
公司2014年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是两部分构成,上年租赁本年度归还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992.50万元,该损益是2013年度期末租入未归还本年度进行归还,归还前先还原已经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13年末金价较低,导致2013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一个较大的正数),本年度新租入未归还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976.59万元(其中贵金属远期与黄金租赁组合1028公斤期末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39.35万元)。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是指公司在从事黄金租赁业务时,依据公司库存量及黄金租赁量,通过买入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产品方式对需要套保的黄金租赁业务进行套期保值,然后通过该组合的对冲、现货交割的方式以锁定租赁成本,规避黄金价格波动造成的黄金租赁风险的组合业务。公司于2014年开展该业务,该业务计划经2014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此可以看出公司开展的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能降低金价波动产生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但由于2014年为开展该业务的第一年,2014年底贵金属远期交易业务量占黄金租赁总量比重较小,不超过30%,对波动影响不大。
2、公司主要产品中,上年年末的库存量加上本年的生产量减去本年的销售量的结果与本年末的库存量不一致,期末实际库存量远低于理论库存量,请说明产生差异的原因。
回复:
2014年年报披露如下: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14年 | 2013年 | 同比增减 |
销售 | 销售量 | 件 | 2,139,241 | 1,263,832 | 69.27% |
生产量 | 件 | 3,057,505 | 1,578,550 | 93.69% | |
库存量 | 件 | 800,521 | 964,442 | -17.00% |
经核查,因工作人员数据统计有误,本年末库存量由800,521件修正为1,882,706件,等于上年年末的库存量加上本年的生产量减去本年的销售量。修改后如下表所示: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14年 | 2013年 | 同比增减 |
销售 | 销售量 | 件 | 2,139,241 | 1,263,832 | 69.27% |
生产量 | 件 | 3,057,505 | 1,578,550 | 93.69% | |
库存量 | 件 | 1,882,706 | 964,442 | 95.21% |
3、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88.9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04.16万元,两者存在重大差异,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主要是因为公司处于扩张阶段,银行、经销商、加盟连锁渠道的拓展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产品铺货,导致经营性资金中大部分用于购买原材料,另一方面是因为应收账款的增加导致销售收现的减少。2014年末,剔除存货变动的影响和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后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380.42万元。
4、公司零售业务毛利率达51.69%,同比增长39.48%,请结合市场竞争及同行业情况等,说明零售业务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零售渠道毛利率情况如下表:
2014年收入 | 2014年成本 | 毛利率 | 2013年收入 | 2013年成本 | 毛利率 | 同比增长 | |
销售之零售 | 108,881,328.23 | 52,602,052.95 | 51.69% | 396,716,388.58 | 348,291,732.67 | 12.21% | 39.48% |
公司的零售渠道主要包括自营店、直接销售以及设计收入。具体销售情况见下表:
2014年收入 | 2014年成本 | 毛利率 | 2013年收入 | 2013年成本 | 毛利率 | 毛利率同比增长 | |
专卖店 | 2,903,189.98 | 2,696,744.34 | 7.11% | 272,866,316.03 | 268,474,866.12 | 1.61% | 5.50% |
直接销售 | 46,480,968.44 | 45,182,123.11 | 2.79% | 82,934,988.61 | 74,766,381.21 | 9.85% | -7.06% |
设计收入 | 59,497,169.81 | 4,723,185.50 | 92.06% | 40,915,083.94 | 5,050,485.34 | 87.66% | 4.41% |
合计 | 108,881,328.23 | 52,602,052.95 | 51.69% | 396,716,388.58 | 348,291,732.67 | 12.21% | 39.48% |
如上表所示,2014年零售渠道毛利率增长主要原因为: 2013年公司自营店业务中低毛利率的投资金条销售收入比重较大,致使2013年零售渠道销售毛利率较低; 2014年公司停止了低毛利率投资金条的业务,毛利率较高的设计收入占比较大,致使2014年零售渠道毛利率较高。
5、请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补充说明公司资产负债率是否处于合理水平;公司子公司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高达92.24%、89.98%、85.94%,请解释原因。
回复:
2014年,公司因业务规模扩大,短期银行借款增加,导致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达70.24%。虽然公司资产负债率较同行业较高,但符合公司处于扩张期的特点。从偿债能力的角度来看,公司业务状况良好,资产流动性较强,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较高,付息债务较低,占公司债务总额的比重较低,因此公司的偿债风险仍然较低。
同行业公司资产负债率如下:
公司名称 | 2014年底资产负债率 |
明牌珠宝 | 38.04% |
老凤祥 | 61.32% |
豫园商城 | 45.83% |
金叶珠宝 | 58.98% |
潮宏基 | 43.32% |
东方金钰 | 66.24% |
2014年末,公司子公司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高达92.24%、89.98%、85.94%,为公司内部往来债务较大以及银行借款和黄金租赁导致的交易性金融负债较大所致。
6、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高于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请说明原因及是否存在违规担保行为。
回复: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高于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系工作人员数据统计有误所致,现予以修正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经销商客户 | 2014年11月20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3,00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3,00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江苏金一 | 2014年02月12日 | 30,000 | 2014年01月21日 | 20,860.8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2014.01.21-2015.01.20 | 否 | 是 |
江苏金一 | 2014年09月19日 | 6,000 | 2014年10月16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10.16-2015.10.16 | 否 | 是 |
江苏金一 | 2014年09月19日 | 30,000 | 2014年12月11日 | 10,109.6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12.11-2016.12.11 | 否 | 是 |
江苏金一 | 7,000 | 2013年08月01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3.08.01-2014.08.01 | 否 | 是 | |
江苏金一 | 2014年09月19日 | 5,000 | 2014年09月19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9.19-2015.09.19 | 否 | 是 |
江苏金一 | 2014年03月25日 | 15,000 | 2014年04月17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4.22-2015.04.21 | 否 | 是 |
江苏金一 | 2014年05月29日 | 19,200 | 2014年06月18日 | 15,925.5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6.18-2015.06.18 | 否 | 是 |
深圳金一 | 2014年11月20日 | 12,000 | 2014年11月19日 | 8,842.1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11.06-2015.09.29 | 否 | 是 |
深圳金一 | 35,000 | 2013年12月30日 | 22,189.0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1.02-2017.01.02 | 否 | 是 | |
深圳金一 | 2014年03月25日 | 5,000 | 2014年4月8日 | 2,840.4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4.09-2015.04.09 | 否 | 是 |
深圳金一 | 2014年03月25日 | 4,000 | 2014年09月18日 | 3,678.5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9.21-2015.09.22 | 否 | 是 |
深圳金一 | 2014年03月25日 | 15,000 | 2014年04月17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4.22-2015.04.21 | 否 | 是 |
上海金一 | 10,000 | 2013年11月18日 | 8,016.9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3.11.18-2016.11.17 | 否 | 是 | |
上海金一 | 6,000 | 2013年06月09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3.06.09-2016.06.08 | 否 | 是 | |
上海金一 | 2014年04月29日 | 10,000 | 2014年04月28日 | 4,993.7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4.30-2015.04.30 | 否 | 是 |
上海金一 | 2014年12月26日 | 5,000 | 2014年12月24日 | 2,721.9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12.24-2015.12.23 | 否 | 是 |
上海金一 | 2014年06月27日 | 3,000 | 2014年07月08日 | 2,983.3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7.08-2015.06.30 | 否 | 是 |
金一珠宝 | 2014年05月29日 | 4,500 | 2014年06月17日 | 4,374.7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6.17-2015.05.05 | 否 | 是 |
深圳金一、江苏金一、金一珠宝 | 2014年06月13日 | 11,000 | 2014年06月13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6.17-2014.12.31 | 是 | 是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74,7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52,536.76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232,7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20,139.82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两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 | 177,7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 | 152,536.76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 | 235,7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 | 120,139.82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34.96% | |||||||
其中: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7、请说明公司代销收入同比减少22.18%,而代销手续费同比增长49.49%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的代销收入主要包括银行、邮政渠道以及金店、电购网购渠道的销售收入,其中商业银行系公司代销模式下最为重要的代销机构。根据具体操作模式的不同分为两类,包括买断式代销和手续费式代销。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采用买断式代销方式合作,各商业银行向最终客户开具发票;公司与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采用手续费式代销方式合作,由公司向最终客户开具发票。公司银行渠道的销售收入占代销收入的比重较大,达90%以上。
2014年公司代销收入虽然同比降低22.18%,但代销手续费同比增长49.49%,原因解释如下:1、2014年银行渠道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56.19% ,但其中手续费代销式银行渠道销售增加了5.96%,使2014年代销手续费同比增长。2、2014年银行代销手续费模式销售主要以小克重、高毛利产品为主,该类产品由于毛利率高,银行要求的手续费比例也相应的提高,致使2014年度的代销手续费率比2013年度有所提高。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代销渠道 | 2014年收入 | 2013年收入 | 同比增减 | 2014年代销手续费 | 2013年代销手续费 | 同比增减 |
银行买断式 | 13,190.93 | 34,848.78 | -62.15% | - | ||
银行手续费式 | 72,697.03 | 68,608.79 | 5.96% | 6,122.84 | 4,095.93 | 49.49% |
邮政 | 1,082.57 | 3,195.51 | -66.12% | |||
金店 | 1,193.30 | 3,662.63 | -67.42% | |||
电购 | 330.3 | 600 | -44.95% | |||
网购 | 301.85 | 3,191.48 | -90.54% | |||
合计 | 88,795.98 | 114,107.19 | -22.18% | 6,122.84 | 4,095.93 | 49.49% |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5-085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对2014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的更正不涉及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审计报告的变更,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业绩造成影响。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经事后审查,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造成数据统计、填列错误,导致2014年度报告全文中部分披露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1、 本年末库存量数据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之“二、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更正如下,
更正前: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14年 | 2013年 | 同比增减 |
销售 | 销售量 | 件 | 2,139,241 | 1,263,832 | 69.27% |
生产量 | 件 | 3,057,505 | 1,578,550 | 93.69% | |
库存量 | 件 | 800,521 | 964,442 | -17.00% |
更正后: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14年 | 2013年 | 同比增减 |
销售 | 销售量 | 件 | 2,139,241 | 1,263,832 | 69.27% |
生产量 | 件 | 3,057,505 | 1,578,550 | 93.69% | |
库存量 | 件 | 1,882,706 | 964,442 | 95.21% |
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之“四、资产、负债状况分析”之“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更正如下,
更正前: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上述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金融负债 | 583,583,280.00 | -60,159,074.79 | 845,691,280.00 | 710,186,500.00 | 832,340,510.00 |
更正后: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上述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金融负债 | 583,583,280.00 | -60,159,074.79 | 845,691,280.00 | 710,186,500.00 | 832,340,510.00 |
3、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八、重大合同履行情况”之“2、担保情况”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经销商客户 | 2014年11月20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3,00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3,00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江苏金一 | 2014年02月12日 | 30,000 | 2014年01月21日 | 20,860.8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2014.01.21-2015.01.20 | 否 | 是 | |
江苏金一 | 2014年09月19日 | 6,000 | 2014年10月16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10.16-2015.10.16 | 否 | 是 | |
江苏金一 | 2014年09月19日 | 56,000 | 2013年08月23日 | 2,574.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3.08.23-2015.08.22 | 否 | 是 | |
江苏金一 | 7,000 | 2013年08月01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3.08.01-2014.08.01 | 否 | 是 | ||
江苏金一 | 2014年09月19日 | 5,000 | 2014年09月19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9.19-2015.09.19 | 否 | 是 | |
江苏金一 | 2014年03月25日 | 15,000 | 2014年04月17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4.22-2015.04.21 | 否 | 是 | |
深圳金一 | 2014年11月20日 | 12,000 | 2014年11月19日 | 8,842.1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3.11.18-2014.11.17 | 否 | 是 | |
深圳金一 | 35,000 | 2013年12月30日 | 22,189.0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1.02-2017.01.02 | 否 | 是 | ||
深圳金一 | 2014年03月25日 | 3,678.55 | 2014年09月18日 | 3,678.5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9.21-2015.09.22 | 否 | 是 | |
深圳金一 | 2014年03月25日 | 15,000 | 2014年04月17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4.22-2015.04.21 | 否 | 是 | |
上海金一 | 10,000 | 2013年11月18日 | 7,080.2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3.11.18-2016.11.17 | 否 | 是 | ||
上海金一 | 6,000 | 2013年06月09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3.06.09-2016.06.08 | 否 | 是 | ||
上海金一 | 2014年04月29日 | 10,000 | 2014年04月28日 | 4,993.7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4.30-2015.04.30 | 否 | 是 | |
上海金一 | 2014年12月26日 | 5,000 | 2014年12月24日 | 2,721.9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12.24-2015.12.23 | 否 | 是 | |
上海金一 | 2014年06月27日 | 3,000 | 2014年07月08日 | 2,983.3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7.08-2015.06.30 | 否 | 是 | |
金一珠宝 | 2014年05月29日 | 4,500 | 2014年06月17日 | 4,374.7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6.17-2015.05.05 | 否 | 是 | |
深圳金一、江苏金一、金一珠宝 | 2014年06月13日 | 11,000 | 2014年06月13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6.17-2014.12.31 | 否 | 是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67,378.55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79,139.8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258,379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79,238.73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两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 | 170,378.55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 | 179,139.8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 | 261,379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 | 79,238.73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89.01% | ||||||||
其中: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更正后: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经销商客户 | 2014年11月20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3,00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3,00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江苏金一 | 2014年02月12日 | 30,000 | 2014年01月21日 | 20,860.8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2014.01.21-2015.01.20 | 否 | 是 | ||||
江苏金一 | 2014年09月19日 | 6,000 | 2014年10月16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10.16-2015.10.16 | 否 | 是 | ||||
江苏金一 | 2014年09月19日 | 30,000 | 2014年12月11日 | 10,109.6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12.11-2016.12.11 | 否 | 是 | ||||
江苏金一 | 7,000 | 2013年08月01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3.08.01-2014.08.01 | 否 | 是 | |||||
江苏金一 | 2014年09月19日 | 5,000 | 2014年09月19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9.19-2015.09.19 | 否 | 是 | ||||
江苏金一 | 2014年03月25日 | 15,000 | 2014年04月17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4.22-2015.04.21 | 否 | 是 | ||||
江苏金一 | 2014年05月29日 | 19,200 | 2014年06月18日 | 15,925.5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6.18-2015.06.18 | 否 | 是 | ||||
深圳金一 | 2014年11月20日 | 12,000 | 2014年11月19日 | 8,842.1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11.06-2015.09.29 | 否 | 是 | ||||
深圳金一 | 35,000 | 2013年12月30日 | 22,189.0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1.02-2017.01.02 | 否 | 是 | |||||
深圳金一 | 2014年03月25日 | 5,000 | 2014年4月8日 | 2,840.4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4.09-2015.04.09 | 否 | 是 | ||||
深圳金一 | 2014年03月25日 | 4,000 | 2014年09月18日 | 3,678.5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9.21-2015.09.22 | 否 | 是 | ||||
深圳金一 | 2014年03月25日 | 15,000 | 2014年04月17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4.22-2015.04.21 | 否 | 是 | ||||
上海金一 | 10,000 | 2013年11月18日 | 8,016.9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3.11.18-2016.11.17 | 否 | 是 | |||||
上海金一 | 6,000 | 2013年06月09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3.06.09-2016.06.08 | 否 | 是 | |||||
上海金一 | 2014年04月29日 | 10,000 | 2014年04月28日 | 4,993.7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4.30-2015.04.30 | 否 | 是 | ||||
上海金一 | 2014年12月26日 | 5,000 | 2014年12月24日 | 2,721.9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12.24-2015.12.23 | 否 | 是 | ||||
上海金一 | 2014年06月27日 | 3,000 | 2014年07月08日 | 2,983.3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7.08-2015.06.30 | 否 | 是 | ||||
金一珠宝 | 2014年05月29日 | 4,500 | 2014年06月17日 | 4,374.7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6.17-2015.05.05 | 否 | 是 | ||||
深圳金一、江苏金一、金一珠宝 | 2014年06月13日 | 11,000 | 2014年06月13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06.17-2014.12.31 | 是 | 是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74,7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52,536.76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232,7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20,139.82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两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 | 177,7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 | 152,536.76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 | 235,7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 | 120,139.82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34.96% | |||||||||||
其中: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本次更正不涉及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审计报告的变更,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业绩造成影响。更新后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事前审核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