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6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要求,现发布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7日 14:00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D座22层第六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7日
至2015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2014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 | 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 | √ |
9 | 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 |
10 | 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 |
11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之一般授权的议案 | √ |
12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13.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13.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13.03 | 发行数量 | √ |
13.04 |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 |
13.05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13.06 | 限售期 | √ |
13.07 | 上市地点 | √ |
13.08 | 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 √ |
13.09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 √ |
13.10 |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
1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15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 |
16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以及公司与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17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18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19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说明: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该事项无需表决。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 上述第7项议案已于2015年1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5年1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公告。
(2) 上述除第7项议案以外的其他议案已于2015年3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5年3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11、13、14、1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12—1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14、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发布的H股股东大会通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1992 | 金隅股份 | 2015/5/20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5年5月26日前,持营业执照或身份证证明(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等证明前往公司办理参会手续,也可以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办理手续如前)。
联系部门:董事会工作部
联 系 人:刘宇、郭越、邱鹏
联系电话:010-59575877、010-59575874、010-59575879
传 真:010-66410889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 号环球贸易中心D 座22 层2220房间
邮政编码:100013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2014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 | 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
10 | 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
11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之一般授权的议案 | |||
12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13.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13.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13.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13.03 | 发行数量 | |||
13.04 |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
13.05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13.06 | 限售期 | |||
13.07 | 上市地点 | |||
13.08 | 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 |||
13.09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 |||
13.10 |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1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15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
16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以及公司与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17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18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19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