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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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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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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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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25版)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历年来未发生向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也无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3、2015年预计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人民币/万元

      ■

      四、交易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与海尔集团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一直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对主要相关的关联交易说明如下:

      1、关联销售

      根据《销售框架协议》的约定,公司与海尔集团应根据相关市场环境、以合理和公允为原则,协商确定交易定价机制或具体交易价格。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尔电器与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销售根据双方签署的《货品出口协议》、《售后服务协议》、《物流服务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2、关联采购

      公司除通过自主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外,部分原材料等通过委托海尔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采购物资及对物料进行配送。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采用代理供货方式,根据公司提出的具体的物资采购目标,为公司采购及配送生产用物资和非生产用物资。采购及配送后的供货价格构成为:实际采购价+代理费,其中代理费按照实际采购价格的1.25%计算,同时,该供货价格以不高于公司在市场上的自行采购价格为原则。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尔电器与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采购事项根据双方签署的《物料采购协议》、《生产及实验设备采购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3、金融和后勤服务关联交易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及浮动区间,以不逊于市场公允商业原则确定价格。公司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财务公司保持合作关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该协议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尔电器与财务公司及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之间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海尔集团公司相关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后勤服务,公司与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续签了《后勤及服务协议》,公司委托海尔集团下属公司向公司提供能源电力、基础研究检测、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及维修、绿化保洁、礼品采购、设计、咨询和各类订票以及其他服务等。

      根据海尔电器与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共同签署的《综合服务协议》、《宣传协议》、《产品研发协议》,海尔电器委托海尔集团下属公司向海尔电器提供水电能源供应及配套支援;会务、住宿、票务代理;产品认证、软件、餐饮代理、物业装饰、房屋租赁、金融等综合服务以及宣传、产品研发服务等。

      4、其他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尔电器为拓展三、四级市场销售业务,与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续签了《产品采购协议》和《内销协议》,根据协议:海尔电器向合同方采购产品时,采购价格按海尔电器向市场独立第三方在类似交易中购买同类型产品的前提下,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向海尔电器提供的条款和条件来确定;海尔电器向合同方销售产品供其自用或销售网络分销时,销售价格按其向市场独立第三方在类似交易中出售同类型产品的前提下,不逊于海尔电器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款及条件来确定。

      公司及子公司与章丘电机等签订了《模块化产品采购框架合同》等,约定其向本公司的供货价格,系最优惠价格,不得高于供给其他客户的价格。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断致力于减少关联交易的同时,与海尔集团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一直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青岛海尔零部件、青岛海尔国际贸易拥有为海尔集团采购物资的国际分供方网络,可以在全球范围内,通过不断优化分供方,采购到质优价廉、交货及时、配套的物资,同时这些分供方可参与本公司新产品的前端设计和现有产品的改进。

      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审议程序

      1、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本议案。

      (2)本议案项下的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此项议案的表决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5日

      股票简称:青岛海尔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15-019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主要内容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情况详见《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15-012)审议通过了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内容如下:

      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峰先生任期即将届满,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其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刘峰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审议拟聘任戴德明先生(简历请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的独立意见为:

      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我们认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戴德明先生作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戴德明先生的任职资格:我们认为,戴德明先生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鉴于以上,我们同意戴德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聘任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5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戴德明,男,生于1962年,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北京审计学会副会长、财政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等职。曽担任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及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等的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青岛海尔 公告编号:临2015-020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10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本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海尔(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新加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海尔集团公司变更其部分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托管理Fisher & Paykel Appliances Holdings Limited的议案》、《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海尔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的议案》、以及《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该等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前述审议通过的《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的议案》(简称“新关联交易议案”),系对3月31日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简称“原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的修订,因此须取消原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以新关联交易议案替代。

      为提高公司事项的决策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海尔集团公司作为合计持有本公司41.09%股份的股东(直接持有本公司17.61%的股份,通过海尔电器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厨房设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20.66%、0.19%的股份,通过一致行动人青岛海尔创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64%的股份),提议将上述6项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青岛海尔拟定于2015年6月10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15年3月3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6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海尔工业园海尔大学A108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10日

      至2015年6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5-005)及相关公告,以及于2015年5月26日披露的《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5-012)及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9、13、14、15、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13、14、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尔电器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青岛海尔创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厨房设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