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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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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公告
    2015-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滨江集团,证券代码:002244)自2015年5月25日开市起停牌。待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0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滨江集团,证券代码:002244)自2015年5月25日开市起停牌。

      鉴于公司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5月2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新增提案5项,即第15、16、17、18、19项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第4项议案《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5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24日— 2015年5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4日15∶00至2015年5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杭州市平海路53号友好饭店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戚金兴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9人,合计持有股份1,055,000,6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0326%。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54,044,7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619%;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5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7%。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1,920,6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9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54,110,8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157%;反对0 股;弃权889,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843%。

      2、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54,089,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137%;反对0 股;弃权910,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863%。

      3、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54,109,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156%;反对0 股;弃权890,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844%。

      4、审议未通过《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002%;反对6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061%;弃权1,054,933,7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93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3%;反对6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47%;弃权61,853,7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20%。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应当以特别决议,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该项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54,098,8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145%;反对0 股;弃权901,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855%。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080,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128%;反对0 股;弃权919,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87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1,000,9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147%;反对0股;弃权91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853%。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079,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127%;反对0 股;弃权920,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87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999,9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131%;反对0 股;弃权92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869%。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079,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127%;反对0 股;弃权920,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873%。

      9、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077,8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125%;反对0 股;弃权922,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8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997,8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097%;反对0 股;弃权92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903%。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0、审议通过《关于为杭州滨江三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077,8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125%;反对0 股;弃权922,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875%。

      11、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12、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土地储备投资额度及对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1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1,697,9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403%;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597%。

      14、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进行风险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1,697,9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403%;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597%。

      15、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977,6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978%;反对0 股;弃权23,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1,897,6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29%;反对0 股;弃权2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71%。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1,697,9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403%;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597%。

      17、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7.1 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1,697,9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403%;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597%。

      17.2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054,786,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97%;反对0股;弃权213,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1,706,9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549%;反对0 股;弃权21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451%。

      17.3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1,697,9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403%;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597%。

      17.4 担保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1,697,9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403%;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597%。

      17.5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1,697,9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403%;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597%。

      17.6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1,697,9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403%;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597%。

      17.7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1,697,9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403%;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597%。

      17.8上市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1,697,9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403%;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597%。

      17.9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1,697,9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403%;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597%。

      17.10 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1,697,9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403%;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597%。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1,697,9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403%;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597%。

      1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79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808%;反对0 股;弃权20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19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1,717,9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726%;反对0 股;弃权20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74%。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7、15、16、17(逐项表决)、18、19项议案应当以特别决议,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于永生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大会做了2014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滨江集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15H0361号

      致: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集团” 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吕崇华、赵琰律师参加滨江集团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滨江集团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滨江集团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滨江集团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滨江集团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滨江集团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2015年5月14日,公司公告了《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并发出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2015年5月21日,公司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为:

      1、 《201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 《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10、 《关于为杭州滨江三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 《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2、 《关于授权董事会土地储备投资额度及对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13、 《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14、 《关于授权董事会进行风险投资额度的议案》

      15、 《关于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

      16、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7、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逐项审议)

      17.1 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17.2 债券期限

      17.3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17.4 担保安排

      17.5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17.6 募集资金用途

      17.7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17.8 上市安排

      17.9 偿债保障措施

      17.10 决议有效期

      1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9、 《关于制定<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会议通知,本次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星期一)14:30,召开地点为杭州市平海路53号友好饭店二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24日— 2015年5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4日15∶00 至2015年5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

      上述议题和相关事项已经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与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15年5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大会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9人,合计持有股份1,055,000,6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0326%。其中: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5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7%;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54,044,7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619%。

      本所律师认为,滨江集团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记名方式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议案均获股东大会同意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54,110,8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157%;反对0 股;弃权889,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843%。

      2、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54,089,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137%;反对0 股;弃权910,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863%。

      3、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54,109,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156%;反对0 股;弃权890,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844%。

      4、审议未通过《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002%;反对6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061%;弃权1,054,933,7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937%。

      5、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054,098,8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145%;反对0 股;弃权901,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855%。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080,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128%;反对0 股;弃权919,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872%。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079,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127%;反对0 股;弃权920,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873%。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079,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127%;反对0 股;弃权920,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873%。

      9、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077,8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125%;反对0 股;弃权922,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875%。

      10、审议通过《关于为杭州滨江三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077,8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125%;反对0 股;弃权922,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875%。

      11、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12、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土地储备投资额度及对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1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14、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进行风险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15、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977,6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978%;反对0 股;弃权23,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022%。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17、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7.1 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17.2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054,786,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97%;反对0股;弃权213,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03%。

      17.3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17.4 担保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17.5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17.6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17.7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17.8上市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17.9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17.10 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77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789%;反对0 股;弃权22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211%。

      1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4,797,96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808%;反对0 股;弃权20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192%。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滨江集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吕崇华

      赵 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