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5-023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5月26日,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周国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晟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2014年7月17日至2015年5月25日期间,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2,785,8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按股本转增前后分段计算),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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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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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减持前指2014 年7月17日前,减持后指2015年 5月25日后。由于2015年5月20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的分配方案,导致公司总股本由260,325,000股变为520,650,000股。转增前的减持比例及持股比例按照总股本260,325,000股计算,转增后的减持比例及持股比例按照总股本 520,650,000股计算。
二、减持目的
实际控制人周国建先生通过减持,解除其前期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所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一致行动人浙江晟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减持为自身资金需求及发展需要。
三、减持计划
实际控制人周国建先生计划未来六个月内减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前实际控制人周国建先生未作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本次减持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国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9%,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周国建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周国建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周国建先生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已于2015年5月11日起解除限售,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均已实际履行完毕。周国建先生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等承诺还在继续履行中。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国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