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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债融资空间扩大 发改委进一步放松企业债额度限制
    2015-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石贝贝 ○编辑 剑鸣

      企业债融资空间扩大

      发改委进一步放松企业债额度限制

      ⊙记者 石贝贝 ○编辑 剑鸣

      

      发改委进一步放开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专项企业债额度限制。结合近期监管部门对于债券市场一系列放松政策,市场人士认为,鉴于当前经济保增长压力,这一系列措施意味着债市大幅宽松,预计这有助于降低企业项目建设融资门槛、扩大融资空间,短期内我国企业债发行规模或将有所扩大、舒缓城投企业流动性风险。

      27日,国家发改委网站正式发布《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鼓励优质企业发债用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融资,鼓励企业发债用于特许经营等PPP项目建设。

      《通知》提到,发行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产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停车场建设、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电网改造等重点领域专项债券,不受发债企业数量指标的限制。

      同时,对于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级,或由资信状况良好的担保公司(主体评级在AA+及以上)提供第三方担保、或使用有效资产进行抵质押担保使债项级别达到AA+及以上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七大类重大投资工程包、六大领域消费工程项目融资,不受发债企业数量指标的限制。

      中债资信认为,《通知》是适应我国目前经济发展需要所进行的政策调整,与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具有一致性。从企业融资空间的角度来看,有关鼓励重点领域项目融资、降低企业债券发行门槛等规定有利于降低企业项目建设的融资门槛,扩大融资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四类专项债也将不再受到发债企业数量指标的限制。今年4月份,国家发改委曾连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导》等四个专项债券的发行指引,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发行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产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停车场建设等重点领域专项债券。

      在企业债券发行条件上,发改委将城投类企业和一般生产经营类企业需提供担保措施的资产负债率要求分别放宽至65%和75%;主体评级AA+的,相应资产负债率要求放宽至70%和80%;主体评级AAA的,相应资产负债率要求进一步放宽至75%和85%。债券募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也放宽至不超过70%。

      “受益于城投企业融资的空间扩大,各地项目建设投资规模也将相应扩大,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性作用可以得到更好的发挥,从而有力地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缓解经济下行压力。”中债资信称。就对债券市场的影响而言,短期内我国企业债发行规模或将有所扩大,有利于缓解城投企业流动性风险。

      发改委还适度提高区域经济和债券风险迹象预警线,对符合国发[2014]43号文件精神,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企业发行债券,不与地方政府债务率和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挂钩;将本区域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余额一般不超过上年度GDP8%的预警线提高到12%。

      发改委也鼓励一般生产经营类企业和实体化运营的城投企业通过发行一般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可续期债券等,用于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特许经营等PPP项目建设。

      事实上,国家发改委从去年开始就谋划启动包括信息电网油气等重大网络、健康养老服务、生态环保、清洁能源、粮食水利、交通、油气及矿产资源保障在内的7个重大工程包。

      此前国务院转发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的意见》。《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全面把控风险、落实信贷条件的前提下,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发放贷款,不得盲目抽贷、压贷、停贷。

      “要看透这一系列政策背后的监管态度,以及由此导致的政策实际执行效果。”有券商债券研究员认为,当前中国经济保增长压力较大,而监管态度变化,也意味着更具灵活性的政策执行效果会发生更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