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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5-26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现将有关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事项: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2日(星期二)14:3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5年6月1日15:00—2015年6月2日15:0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5年6月2日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京山县经济开发区轻机工业园公司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8日(星期二)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28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合法性和完备性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议程

      1、审议《关于为武汉中泰和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第1项议案业经2015年5月1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自2015年5月28日(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三)登记地点:湖北省京山县经济开发区轻机工业园京山轻机证券部

      邮政编码:431899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轻机投票”);

      (2)输入证券代码360821;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5)股东以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6)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6月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湖北省京山县经济开发区轻机工业园

      2、邮政编码:431899

      3、电话:0724—7210972

      4、传真:0724—7210972

      5、联系人:谢杏平、赵大波

      (二)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股东帐号:      所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

      是否具有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