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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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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5-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27版 )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募集期间,投资人可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1、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

      2、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不成立,基金管理人将认购不成立的款项退回。

      3、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4、认购的限额

      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不含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单笔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00元。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认购,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认购的最低金额。该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各自的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基金管理人设定的上述单笔最低认购金额。投资者在场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外,当场外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场外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投资人通过场内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单笔认购申请的最低份额为50,000份,超过50,000份的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

      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没有限制。

      5、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6、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1)认购费用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1)场外认购费用

      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场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场外认购费率见下表:

      ■

      除上述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外,其他场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场外认购费率见下表:

      ■

      2)场内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场内认购费率由销售机构参照场外认购费率执行。

      (2)认购份额的计算

      1)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投资人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所获得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富国体育份额。本基金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①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②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1: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在募集期内投资100,000元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其对应认购费率为1.0%,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1.0%)=99,009.90元

      认购费用=100,000-99,009.90=990.10元

      认购份额=(99,009.90+100)/1.00=99,109.9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基金发售结束后,投资者确认的富国体育份额为99,109.90份。

      例2:某投资者(养老金客户)在募集期内投资100,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场外认购本基金,其对应认购费率为0.30%,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0.3%)=99,700.90元

      认购费用=100,000-99,700.90=299.10元

      认购份额=(99,700.90+100)/1.00=99,800.9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基金发售结束后,投资者确认的富国体育份额为99,800.90份。

      2)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内认购的份额按整数申报,在发售结束后,全部总份额按照1:1的比例自动分离成富国体育A份额与富国体育B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及自动分离的富国体育A份额、富国体育B份额计算结果均采用截位的方式,保留到整数位,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份。

      ①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挂牌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利息折算的份额=认购期间的利息/挂牌价格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②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认购期间的利息/挂牌价格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③富国体育A份额与富国体育B份额的计算

      富国体育A份额与富国体育B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富国体育A份额认购份额=场内认购份额总额×0.5

      富国体育B份额认购份额=场内认购份额总额×0.5

      例3:某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100,000份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80元,若会员单位设定的认购费率为1.0%,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100,000=100,000元

      认购费用=1.00×100,000×1.0%=1000.00元

      认购金额=1000,000+1000.00=101,00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80/1.00=80份

      认购份额总额=100,000+80=100,080份

      经确认的富国体育A份额=经确认的富国体育B份额=100,080×0.5=50,040份

      即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100,000份基金份额,需缴纳101,000元,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总共可得到100,080份基金份额。基金认购期结束后,投资者经确认的富国体育A份额、富国体育B份额各50,040份。

      7、认购的确认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T+2日到网点查询交易情况,在募集截止日后4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三、个人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网点

      如果个人客户认购金额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应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客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中国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等。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个人客户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富国指定的银行账户:

      富国开放式基金直销账户信息(可任选其一):

      1)中国建设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3100155040005001086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2)招商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216089214310006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3)交通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310066726018150011325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4)中国工商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100120291902573556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5)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

      账号:034923-00879010180

      联行号:10329002802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2)汇款时,客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完整填写其在富国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客户名称;

      2)汇款完成后,客户应尽快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回单联传真至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4、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基金风险确认单》和《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个人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

      网上交易系统在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8日募集期间7*24小时受理客户认购申请(2015年6月18日的认购截止时间为15:00)。

      (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5: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符合要求的借记卡或者单位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资金。

      (2)出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

      (3)首次办理业务须提供填妥的开户申请及风险测评问卷。

      (4)提供填妥的认购业务申请。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要求,以中国建设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券商适用,并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1:30和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资金账户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在各个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个人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个人投资者若委托他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事宜,须按照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5)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五)其他场外代销机构

      个人客户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六)场内发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已开立了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的客户不必开立该账户),个人投资者申请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原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本人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投资者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该代销券商可提供的交易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2)场内认购时的基金简称和基金代码。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四、机构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网点

      如果机构客户认购金额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应由指定经办人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和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印鉴卡一式三份;

      (6)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7)填妥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机构客户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富国指定的银行账户:

      富国开放式基金直销账户信息(可任选其一):

      1)中国建设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3100155040005001086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2)招商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216089214310006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3)交通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310066726018150011325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4)中国工商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100120291902573556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5)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

      账号:034923-00879010180

      联行号:10329002802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2)汇款时,客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完整填写其在富国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客户名称;

      2)汇款完成后,客户应尽快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回单联传真至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4、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填妥的《基金风险确认单》和《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章。

      (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5: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符合要求的借记卡或者单位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资金。

      (2)出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

      (3)首次办理业务须提供填妥的开户申请及风险测评问卷。

      (4)提供填妥的认购业务申请。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要求,以中国建设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券商适用,并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1:30和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6)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机构投资者需由授权的业务经办人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5)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四)其他代销机构

      机构客户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场内发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已开立了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的客户不必开立该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应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机构代码证书

      3)法人证明函

      4)法人授权书

      5)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皆为原件)

      6)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3、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4、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投资者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该代销券商可提供的交易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需法人授权人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2)场内认购时的基金简称和基金代码: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募集期结束后完成。

      六、退款

      1、个人及机构客户认购失败(指客户的认购申请未得到过户登记人的确认)时,其认购资金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客户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2、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后)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满,达到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合同方可生效。

      1、募集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各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

      2、销售机构根据注册登记人确认数据将该基金的有效认购资金和认购资金在认购期所生利息扣除认购费用后一并划入该基金存款账户。由该基金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基金存款证明后,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3、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八、基金合同生效前的费用处理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从认购费中列支,不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九、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范伟隽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4】143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网点: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23楼

      传真:021-80126256

      联系人:林燕珏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人代表:王洪章

      联系电话:(010)66275654

      传真电话:010-66275654

      联系人员:张静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站:www.ccb.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人代表:田国立

      联系电话:(010)66594946

      传真电话:(010)66594946

      联系人员:陈洪源

      客服电话:95566

      公司网站:www.boc.cn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人代表:李建红

      联系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电话:(0755)83195109

      联系人员:曾里南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人代表:李国华

      联系电话:(010)68858057

      传真电话:(010)68858057

      联系人员:王硕

      客服电话:95580

      公司网站:www.psbc.com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法人代表:万建华

      联系电话:(021)38670666

      传真电话:(021)38670666

      联系人员:芮敏琪

      客服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人代表:王常青

      联系电话:(010)65183888

      传真电话:(010)65182261

      联系人员: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人代表: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电话:(0755)82133952

      联系人员:周杨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王东明

      联系电话:(010)84588888

      传真电话:(010)84865560

      联系人员:顾凌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人代表:陈有安

      联系电话:(010)66568430

      传真电话:(010)66568990

      联系人员:田薇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人代表: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传真电话:(021)23219000

      联系人员: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1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人代表:李梅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传真电话:(021)33388224

      联系人员:黄莹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站:www.swhysc.com

      (12)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人代表:沈强

      联系电话:0571-85776114

      传真电话:0571-85783771

      联系人员:李珊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1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人代表:杨宝林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电话:0532-85022605

      联系人员:吴忠超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citicssd.com

      (1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人代表:张志刚

      联系电话:010-63080985

      传真电话:01063080978

      联系人员:唐静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站:www.cindasc.com

      (1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人代表:薛峰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传真电话:021-22169134

      联系人员:刘晨、李芳芳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16)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人代表:常喆

      联系电话:(010)84183333

      传真电话:(010)84183311-3389

      联系人员:黄静

      客服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站:www.guodu.com

      (17)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人代表:龙增来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电话:(0755)82026539

      联系人员:刘毅

      客服电话:95532、400-600-8008

      公司网站:www.china-invs.cn

      (1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人代表:其实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传真电话:021-64385308

      联系人员:潘世友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3、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本基金募集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后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认购业务。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