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6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箭股份”或“公司”)于2010年4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并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担任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2年12月31日止。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规定,华泰联合自持续督导期结束后继续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15年5月18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2015年5月31日,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订了《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聘请银河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银河证券具体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保荐工作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的期间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更换为银河证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华泰联合签订了《关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保荐协议>的终止协议》,终止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协议。华泰联合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银河证券承继。银河证券已指派徐子庆先生、秦敬林先生负责具体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徐子庆先生、秦敬林先生简介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附件:
保荐机构介绍: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6881.HK)成立于2007年,注册地为北京市,是中国证券行业领先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提供商,提供经纪、销售和交易、投资银行和投资管理等综合证券服务。银河证券的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银河期货经纪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银河证券旗下拥有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银河期货有限公司和和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河证券于2013年5月22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控股股东为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简介:
徐子庆:管理学博士,保荐代表人。2002年5月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2009年2月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先后参与和负责了威海广泰、广宇集团、大立科技、华仪电气、正方软件、天广消防、纳川股份、古井贡酒等公司的改制、辅导、发行、上市等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秦敬林:经济学硕士,2011年12月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2015年1月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先后参与完成湖南源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山立净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项目,参加天广消防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