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信息披露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财富故事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在万银财富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  
    2015年6月5日   按日期查找
    B8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87版:信息披露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在万银财富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在万银财富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5-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日期:2015-06-05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基金”)经与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万银财富”)协商,决定旗下部分基金自2015年6月8日起在万银财富开通转换业务:

      一、适用基金

      ■

      注:万银财富销售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基金转换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基金转换日常业务安排

      (一)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由于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二)基金转换费用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转出基金的一笔基金赎回和转入基金的一笔基金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5、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截位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转换份额的计算步骤及计算公式: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1) 非货币基金转换至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 货币基金转换至非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货币市场基金应转出的累计未付收益

      第二步:计算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补差费用

      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用: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计算

      (1)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2)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0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三、基金转换业务交易规则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基金转换采取定向转换原则,即投资者必须指明基金转换的方向,明确指出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名称。

      3、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及赎回时或赎回后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的最低余额请参考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基金有一方不满足上述状态要求,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基金账户冻结期间,不受理基金转换交易申请。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最终转换份额的确认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6、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并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基金转换成功后,投资者可于T+2日起赎回转入基金。

      7、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不受上述收费模式的限制。

      9、当投资者将持有本公司旗下的货币基金份额转换为非货币基金份额时,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全部转出,则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全部累计未付收益一并转出;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部分转出,且投资者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累计未付收益为正收益,则累计未付收益继续保留在投资者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部分转出,且投资者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累计收益为负收益,则根据基金转出份额占投资者所持全部货币基金份额的比例转出相应的累计未付收益。

      10、基金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如果同一投资者在基金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提出转出基金的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1、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081-6655

      网站:www.wy-fund.com

      2、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5日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旗下部分基金

      开通苏宁易付宝支付结算服务并开展基金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日期:2015-06-05

      为更好满足广大客户的理财需求,经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付宝”)协商一致,自2015年6月8日起,新增部分基金开通苏宁易付宝支付结算服务并开展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活动截止时间另行公告,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易付宝官方网站开立新华基金直销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同时签署新华基金网上交易相关协议和易付宝相关协议后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的投资者。

      三、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易付宝官方网站平台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有最低2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或等于0.3%,则按照0.3%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3%,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

      四、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上述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址:https://licai.suning.com/bof/licaiIndex.htm

      客服电话:4008-365-365

      2、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nc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19-8866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和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基金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