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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商移动互联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招商移动互联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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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移动互联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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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移动互联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5-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41版)

      (3)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a.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

      b.填妥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c.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

      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到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户的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2、认购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个人投资者可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销基金业务网点提交认购申请(注:周六、周日申请视同下一工作日业务处理):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

      (2)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

      (3)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表》、《基金申/认购申请表》。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客户服务电话(95588)查询。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投资者于发布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4)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5)个人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中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二)招商银行

      1、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上午9:30至下午15:00(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基金最后一个份额发售日,招商银行可根据实际需要将募集截止时间延长至当日17:00。个人投资者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a)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b)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①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②本人持有的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③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c)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d)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95555提交认购申请。

      2、网上办理:

      (1)招商银行客户登录招商银行网上银行。

      (2)客户通过“一网通证券(http://info.cmbchina.com)”或“个人银行专业版”-投资管理-基金(银基通)-开放式基金链接进入,选择“基金账户-基金开户”,或登录财富账户专业版“投资管理”-“基金”选择“账户管理”,根据提示填写网上开户申请书。

      (3)业务受理时间:24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一般为17:00至20:00)外,均可进行认购。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4)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5)操作详情可参阅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如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凭取款密码及理财专户密码或财富账户交易密码进行。

      (三)其他商业银行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5: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a)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a)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b)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四)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五)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交易平台

      1、客户登录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www.cmfchina.com),根据网站操作指引进行开户和基金网上交易。

      2、业务受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24小时服务,除特别的系统调试及升级外,均可进行交易。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3、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交易。

      4、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网上开户和交易操作详情可参阅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引。

      (六)招商基金直销中心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当日16:00之后的委托将作废,需于下一工作日重新提交申请,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申请)。

      2、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中心的清算账户。

      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投资者任一储蓄账户凭证。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本公司直销总部的直销专户:

      深圳直销账户 ---- 账户一: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813189188810001

      深圳直销账户 ---- 账户二: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09325

      深圳直销账户 ---- 账户三: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福田支行

      账号:756257923700

      北京直销账户: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8601892098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上海直销账户: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2160891795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4、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作废。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招商基金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在汇款用途栏中须注明“认购招商移动互联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余涉及汇款认购的,都请注明“认购招商移动互联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字样。不得使用非本人银行账户汇款。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16:3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4)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3个工作日内将无效认购资金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5)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本公司的说明为准。

      (七)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三、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招商基金直销中心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当日16:00之后的委托将作废,需于下一工作日重新提交申请,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申请)。

      2、一般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1)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中心的直销专户。

      (2)到直销中心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办理基金业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印鉴卡一式两份。

      e)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f)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g)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其中(f)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1)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中心的直销专户。

      (2)到直销中心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a)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b)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登记证复印件。

      c)外方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

      d)外方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e)印鉴卡(若无印鉴则以签名为准)一式两份(交易类业务使用)。

      f)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g)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h)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与托管银行签订的托管协议。

      i)托管银行方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由托管行出具)。

      j)托管银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k)托管行预留印鉴卡(账户类交易使用)。

      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其中(g)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5、本公司直销部门的直销专户:

      深圳直销账户 ---- 账户一: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813189188810001

      深圳直销账户 ---- 账户二: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09325

      深圳直销账户 ---- 账户三: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福田支行

      账号:756257923700

      北京直销账户: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8601892098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上海直销账户: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2160891795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5、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作废。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招商基金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在汇款用途栏中须注明“认购招商移动互联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余涉及汇款认购的,都请注明“认购招商移动互联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字样。不得使用非本机构银行账户汇款。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募集期截止日16:3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4)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3个工作日内将无效认购资金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5)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本公司的说明为准。

      (二)中国工商银行

      1、开户

      (1)开户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地点: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户的网点。

      (3)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a.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给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c.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

      d. 法人授权委托书;

      e. 填妥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须加盖投资者单位公章)。

      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到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户的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2、认购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机构投资者应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销基金业务网点提交认购申请:

      (1)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2) 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表》、《基金申/认购申请表》(须加盖预留印鉴)。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客户服务电话(95588)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投资者于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在代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4)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本基金的发行时间等中国工商银行代销详情,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三)招商银行

      1、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上午9:30至下午15:00(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基金最后一个份额发售日,招商银行可根据实际需要将募集截止时间延长至当日17:00。周六、周日暂停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a)事先办妥招商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b)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 基金业务授权书;

      ④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⑤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c)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2、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四)其他商业银行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a)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五)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开说明书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提出认购申请

      4、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四、清算与交割

      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以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本基金的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基金托管人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通过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如果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六、本次基金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0755)83196351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曾倩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蒋松云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交易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5018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涛

      招商基金华东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1601室

      电话:(021)58796636

      联系人: 王雷

      招商基金华南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招商基金养老金及华北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B座2层西侧 207-219单元

      电话:(010)66290540

      联系人:刘超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层招商基金市场部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贺军莉

      2.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杨菲

      3.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4.代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60141

      联系人:林生迎

      5.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宋明

      6.代销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曹晔

      7.代销机构: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电话:(0731)4403319

      传真:(0731)4403439

      联系人:郭磊

      8.代销机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奚博宇

      9.代销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10.代销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11.代销机构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 宋德清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 黄恒

      12.代销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 0551-5161666

      传真: 0551-5161600

      联系人:甘霖

      13.代销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14.代销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联系人: 汤漫川

      15.代销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16.代销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17.代销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邓鹏怡

      18.代销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19.代销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20.代销机构: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 常喆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142

      联系人:张睿

      21.代销机构: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田芳芳

      电话:010-83561146

      传真:010-83561094

      22.代销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电话:59355941

      传真:56437030

      联系人:李微

      23.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24.代销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25.代销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26.代销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27.代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28.代销机构: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29.代销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30.代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31.代销机构: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联系人:刘闻川

      32.代销机构: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人代表:沈强

      联系人:王霈霈

      电话:0571-87112507

      传真:0571-85713771

      33.代销机构: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34.代销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35.代销机构: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 号桐城中央21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联系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4130322

      36.代销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联系人:蔡宇洲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66

      37.代销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 李长伟

      联系人: 谢兰

      电话:010-88321613

      传真:010-88321763

      38.代销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39.代销机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联系人:吴军

      电话:0755-23838751

      传真:0755-2383875

      40.代销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 王鑫

      电话:020-38286588

      传真:020-38286588

      41.代销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42.代销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608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楼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联系人:刘阳

      43.代销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余江

      44.代销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45.代销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3290978

      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陈志军

      46.代销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021-64718888

      传真:021-64713795

      联系人:李凌芳

      47.代销机构: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38、39层

      法定代表人:李红光

      电话:0411-39991807

      传真:0411-39673214

      联系人:谢立军

      48.代销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49.代销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室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田明

      联系电话:0571-87130314

      传真:0571-87818329

      50.代销机构: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法人代表:汪静波

      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51.代销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人代表:其实

      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四)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0755)83196445

      传真:(0755)83196436

      联系人:宋宇彬

      (五)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联系人:刘佳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法定代表人:姚建华

      电话:0755 - 2547 1000

      传真:0755 - 8266 8930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国蓓、黄小熠

      联系人: 蔡正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5日